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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篇:菲旗蓋棺 豈有此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8-30]     我要評論

宋小莊 法學博士

 日前電視報道馬尼拉8.23殘殺事件兇徒門多薩的棺木覆蓋菲律賓國旗後,激起網民義憤,中國駐菲大使館發表嚴正聲明,指冷血、殘暴、傷害無辜生命的人,不應得到國旗覆蓋的榮譽,玷污菲國國旗,挑起遇難者家屬的傷痛。

 國旗不能拿來覆蓋刑犯的棺材,主要在於國旗的象徵性。世界上有將近200個國家,幾乎沒有國家沒有國旗。任何國家創立,其中一個優先考慮的事項就是用甚麼國旗圖案來代表國家。《中國國旗法》第3條第1款就明確指出,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不論是否以法律形式明確國旗的象徵性地位,其象徵性都是無可置疑的。

 既然國旗是以具體圖案來體現國家的某種抽象概念或思想感情,就應當用得其所。儘管各國對國旗正面使用的尺度有所不同,但絕不允許其國旗作負面表達。嬰孩用品廠家絕不用國旗來作尿片圖案,超級市場從不以國旗來做垃圾袋,飛機上看不到畫上國旗的嘔吐袋,殺人犯的棺木上當然也不應該覆蓋國旗。

 對門多薩棺覆國旗,菲當局辯稱非由政府作主,而是家屬自願,實屬謬論。所幸在中國大使館抗議之後,菲政府已派人拿走該棺木上的國旗。當局能理解被傷害者家屬的感受、網民的憤激、中國的震怒、棄惡後善、應當肯定。但用國旗覆蓋兇手棺木,未必就是家屬本意,惹人懷疑是否有幕後黑手。

 連日來門多薩親屬頻頻道歉,請求原諒,證明並不認同兇徒所為,可能有人慫恿,才以國旗蓋棺。門多薩生前即使愚蠢,也是20多年的「老差骨」,被評過十佳警察,知道縱然恢復原職,也能追究挾持人質之責,為何仍鋌而走險,可能受人蠱惑。從事件幸存者言,門多薩並無殺人之意,為何當局步步緊迫,拘其弟,一也;申訴專員拒和,二也;特警射輪胎,三也;接二連三,似有滅口之意,才使門多薩狂性大發,釀成慘劇。到底如何,港人要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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