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建波 資深評論員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在天津出席世界經濟論壇開幕發言中表示:「我們將加快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和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讓更多的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促進居民收入和消費的可持續增長。」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科學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理念的根本體現,對進一步促進和深化我國社會與經濟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經濟增長重量更要重質
首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以年均9.2%的速度持續發展,2007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已突破4萬億美元,而躍居全球第三。2009年中國GDP實現4.91萬億美元,提前實現了翻兩番任務,今年將有望突破5萬億美元大關,並首次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的經濟大國。然而,長期以來,在靚麗的經濟規模背後卻存在著東西部經濟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拉大和低收入群體龐大的現實困境。也就是說,過去30年,中國經濟的強勁增長,是以犧牲西部經濟資源和透支大量廉價勞力成本為代價的。以至形成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收入分配不公和人均國民收入偏低的現象。目前中國的人均GDP僅有3700美元,排名全球第99位,遠遠落後於美國和日本。隨著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及後金融危機時代的全面通脹效應逐漸升溫,使得這一矛盾更加突出。因此,為全面提升中國經濟的軟硬實力、綜合國力和國民地位,中央提出加快推進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戰略是十分必要和必須的。
第二,我國高收入群體相對集中於壟斷行業和專業領域,而廣大工薪階層和打工者則收入偏低,形成了龐大的低收入群體。貧富兩極分化日趨嚴重。加快推進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有助於調整改善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結構,以調節收入平衡,使各經濟行業和勞動領域報酬分配更趨科學、合理與公平,真正體現和尊重勞動力價值,並全面提升全民收入水平。可不斷改善民生,有效化解長期收入分配不公的社會矛盾,全面促進社會和諧。
實現藏富於民和共同富裕
第三,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與財稅體制改革相輔相成,有利於國民收入再分配機制的科學調整與財稅體制改革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科學調節國內生產總值(GDP)與人均國民收入(GNP)的重要機制。加快收入分配機制的改革,意味著中央將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通過財政政策與稅收政策,即:稅基、稅種、稅率的調整,使壟斷行業和暴利行業的高額利潤實現合理分配(增加初次分配的勞動力價值)與有效集中(財政再分配的積累),以真正實現藏富於民和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這對全面加強財政轉移支付能力和稅收調節機制,不斷加快建立完善醫療衛生保障、就業養老保障和教育保障等社保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國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並加快內需導向型經濟的全面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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