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 劉夢熊
香港回歸13年來,中國政府恪守「一國兩制」承諾,香港特區政府在實施「港人治港」過程中,《基本法》所規定的香港居民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回歸之後「一國兩制」架構下的香港人權狀況比起殖民統治時期有了飛躍進步,狀況良好。香港在保障人權方面取得的巨大進展與中國政府信守承諾,說話算數密不可分。香港的人權成就與國家的人權進步息息相關,與時俱進!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在香港行使主權已整整13個年頭了!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基本法》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在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裡,《基本法》特別列出了「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以及人身自由、通訊自由、遷徙自由、出入境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選擇職業自由、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自由、婚姻自由等等,全部受《基本法》保障。
香港居民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保障香港人權的《基本法》是1990年4月4日通過、公布的。雖然如此,由於與祖國疏離了150多年,由於內地一度實行「階級鬥爭為綱」造成的陰影,也由於殖民當局撤退前部署的所謂「民主拒共」思潮影響,所以一開始外部世界和香港反對派人士對回歸後香港的人權發展抱著懷疑和悲觀態度。最典型的是香港反對派頭面人物回歸前訪問美國、歐洲時,一再以悲情姿態哀嘆:「中國收回香港之後,我們要被捉去坐牢,準備把牢底坐穿!」云云。
可是,13年來中國政府嚴格恪守「一國兩制」承諾,香港特區政府在實施「港人治港」過程中,《基本法》所規定的香港居民各項自由和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回歸之後「一國兩制」架構下的香港人權狀況比起殖民統治時期有了飛躍進步,狀況良好。連曾斷言「香港已死」的美國權威刊物也承認「判斷錯誤」。
港人生存權和發展權取得巨大進步
在經濟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方面,香港回歸以來連續13年被國際權威學術機構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即是只要善於把握機會,香港人比較容易獲得自由發展和向上流動的機會。本人30多年前只有一條游泳褲家當,經過努力奮鬥八年前開始先後擔任上市公司執行董事、副主席、主席,並出任多項社會公職。而香港的弱勢社群享有的綜援、公屋和醫療的安全網,也越來越完善。這都可以說是回歸後港人生存權和發展權進步的縮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面的進步有目共睹
香港13年來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面的進步也是有目共睹:回歸前香港總督由倫敦欽點空降,港人沒有絲毫選擇權。今天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由各界代表性人物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根據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回歸後僅用23年可實現雙普選,而英國從1688年起實現普選歷經281年之久,美國從1776年宣布獨立起實現普選歷經195年之久。香港民主政制快速發展,令香港人權狀況「更上一層樓」!
在港人視為核心價值的「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方面的人權,回歸以來的表現無懈可擊。回歸前反對派頭面人物不是危言聳聽「準備把牢底坐穿」嗎?13年過去了,即使他聲稱「我就是日日做漢奸」,大放厥詞,可是卻連一分鐘的牢都未坐過,從來未被檢控,照常出入境自由!去年10月中,特首曾蔭權發表施政報告後,本港兩份大報天天用頭版全版炮轟,罵特首罵足半個月,由頭至尾有被打壓過嗎?沒有!去年8月至今年6月,反對派大肆宣傳於法無據的「五區總辭,全民起義」、「解放香港」,也沒有誰因言獲罪!相反,特首曾蔭權還邀請反對派所謂「五區公投」召集人進行一個小時公平的電視辯論,說明在香港即使是政治上的反對派,其發表意見的權利也受到完全甚至破格的尊重!
至於香港居民「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不妨參看2007年至2009年度香港境內公眾集會及遊行的相關數字:2007年公眾集會及遊行有3,824宗,警方反對有關申請只有3宗;2008年公眾集會及遊行4,287宗,反對有關申請為零宗;2009年公眾集會及遊行4,222宗,反對有關申請為零宗。香港警方一直秉持盡力協助遊行和集會舉行的政策,並尊重市民享有的相關權利,保障參加活動人士和其他市民的安全,使有關活動在不妨礙其他公眾人士的權利和自由的情況下得以順利進行。
此外,香港優良的法治傳統在回歸後亦得以保持,《基本法》關於「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規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不久前,由候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在擔任上訴庭主席時定為有罪的一宗案件,在終審法院審理時卻被五位法官一致裁定被告無罪,當庭釋放,並未因該案是候任上司主審而扭曲判決。此一經典案例彰顯了香港在司法領域維護人權是鐵面無私毫不含糊的!
香港的人權成就與國家的人權進步息息相關
事實勝於雄辯。上述所列舉的事實和數據,充分顯示「一國兩制」格局下香港的人權所受的強力保障和取得的可喜進步!這一事實從側面表明,中國對人權的重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香港在保障人權方面取得的巨大進展與中國政府信守承諾,說話算數,「冀求香港安定繁榮,除此之外別無他求也別無強求」的崇高宗旨密不可分!
眾所周知,中國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容許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昭示了中國政府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博大胸襟。而香港回歸十三年來在人權方面的進步和成就,並非是偶然的、孤立的,而是有賴於國家由「階級鬥爭為綱」向改革開放、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歷史性轉變;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歷史性轉變;由革命黨向執政黨的歷史性轉變;由「鬥爭哲學」向和諧哲學的歷史性轉變;由只強調人的階級性向承認人性、人道、人權觀念的歷史性轉變。一句話,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雖然內地和香港社會制度、經濟文化水平有很大差異,處於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人權狀況不是同一梯次,但從大方向而言,香港的人權成就與國家的人權進步息息相關,與時俱進!而香港的人權實踐也必將反過來對祖國的人權發展帶來借鑒和啟示,尤其是在「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之後,香港的人權經驗有助於解決這一原則如何實施的問題!
(此稿是作者2010年10月19日出席第三屆「北京人權論壇」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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