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理
最低工資水平的首個標準,相信已是大局底定,即:時薪二十八元。這是根據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報告,由行政會議確定,再由政府提出的建議。政府稍後會以附屬法例形式交立法會審議。筆者認為,儘管立法會勞工界議員大表不滿,甚至揚言「採取行動」(大概是指遊行、抗議之類),但相關的附屬法例必定獲得通過。理由很簡單:若法例被否決,則未來一段時間內,連時薪二十八元也沒有了。如此這般,超過三十萬名本可得到加薪(約17%)的低薪僱員,難免會對立法會大為不滿。所以,不滿時薪二十八元的議員,恐怕也只能「含怒投贊成票」了。
無可否認,時薪二十八港元在全球富裕經濟體之中,只能算是偏低的標準。美國的法定最低工資目前是時薪七美元,約合五十四港元,法國的最低工資約一百港元。可能勞工界議員參考過其他發達國家或地區的標準,因而提出香港最低工資水平應是時薪三十三元或三十五元。惟以當前的政治生態和客觀環境看,表達不滿當然可以,但實際數字,除了時薪二十八元,可能別無其他選擇了。議員建議的三十三元或三十五元,無疑會得到勞工階層的好感和支持,但結果必然是無可奈何。
在政府立場,既要幫助低收入人士,又不能對中小企造成太大的壓力,那就只能是中間落墨。有關最低工資水平的標準,各方提出的時薪數字,去掉兩端的二十元和三十五元,就是二十四元至三十三元,政府建議二十八元,大致上就是介乎其中。這可說是平衡勞資雙方利益的做法,即使「兩面不討好」或「苦衷無處訴」,政府也不得不採用二十八元這個中間數字。有人則調侃說,二十八,好意頭。一笑。
最低工資時薪二十八元,雖不符勞工理想,但退一步考慮,總是「有好過冇」。俗語說「萬事起頭難」,今天能跨出第一步,是政府、商界和勞工界共同努力的結果。最低工資在本港初步達致利益平衡,各界應予包容,勞資互諒互讓,維護社會和諧,繼續尋求改善,爭取各方共贏,全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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