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理
有香港大銀行的經濟師公開建議,利得稅下調零點五個百分點,即由目前的百分之十六點五,下降至百分之十六,理由是,本財政年度(○九至一○年)估計政府會有八百億元的財政盈餘,所以利得稅有下調的空間。
香港是有充分言論自由的地方,只要不是造謠或發布虛假消息,只要不涉人身攻擊,任何人想說什麼都可以。假如這名經濟師的估計(或許有內部訊息)正確,政府在本財政年度真有八百億元的盈餘,那麼,即使主張完全取消利得稅,也仍然在「相對合理」的範圍,因為○九至一○年度的利得稅總額,大約只是七百二十二億元,即使全部減免,還可以剩下七、八十億元的盈餘。面對政府可能有八百億元的巨額盈餘,為什麼想不到扶貧或救助弱勢社群呢?為什麼想不到減少薪俸稅或增加個人免稅額呢?有益大眾總好過只益少數大企業吧?此點值得省思。
現時,潮流興「富豪捐身家」,繼巴菲特、蓋茲等大富豪之後,又有朱克伯格(facebook始創人)等大富豪響應號召,加入「捐身家」行列,令這一慈善榜上的大富豪增至近六十人,善款總數估計已超過二萬億港元。此外,巴菲特還發表過「有錢人應多繳稅」的意見。相比之下,這些公開承諾「捐身家」的億萬富豪是道德範疇的巨人,主張減利得稅的恐怕應多向巴菲特學習。
另有一點也必須加以考量:任何一國一地的稅制,應該相對具有穩定性,任何更改都必須從全局出發進行考量,一切宜深思熟慮。本港的利得稅稅率,○八至○九財政年度才由百分之十七點五下調至十六點五,事隔兩年,又要再下調?平心靜氣地說,利得稅下調半個百分點,對大企業而言,僅只「九牛一毛」而已。再說,利得稅是有錢賺才要繳的稅,就算按巴菲特的意見,不減反加,例如加多零點五個百分點,稅率由百分之十六點五加至百分之十七,大銀行、大財團也只是賺少一點而已,無傷大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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