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緯武 香港國情港事評論社
通脹勢頭猛,港鐵率先加價,拉開公共服務加價潮序幕,交通費用更昂貴,引起社會不安,民怨再升溫。
港鐵作為主要的公營交通機構,去年錄得120億元的巨額利潤。盈利如此豐厚,竟然繼去年13年來首次加價2.05%之後,今年再加幅2.3%,怎不會引起社會嘩然?
港鐵是按2007年10月股東特別大會通過的可加可減票務機制,今次連續第二年加價的。按此機制,港鐵票價調整幅度與統計處公布的前一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的按年變幅掛u。去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升3.1%,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升1.5%,因兩項因素比重各佔50%,故定今年6月起票價加幅為2.3%。
要承認,可加可減機制是曾經過社會的廣泛討論,經過立法會的辯論,達成共識而定型的。今天發現港鐵利潤豐厚仍要連續兩年加價,而市民在通脹之下苦不堪言,仍然要忍受加價肆虐,說明此一機制大有檢討之必要。
有論者認為契約精神要尊重,市民不應「輸打贏要」。但是,反對港鐵加價,並非不尊重可加可減機制這種「社會契約」,而是要求檢討這一「社會契約」之弊病所在。其一,通脹是常態,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上升是一般走向,而通縮是特殊形態。當年討論政府、議員、學者引導不足,民眾認識不深,致建立此機制的兩大依據實屬不完全符合民眾及社會實際利益。
當時建立此機制的精神用意,是要港鐵公司不要將企業利潤壓倒公共利益,照顧民生,因而港鐵需放棄票價自主權,不得任意加價。政府是港鐵的最大股東,港鐵應首先顧及公共利益,加價與否首先要看社會承受力,不能單純從公司盈利考慮,不要「賺到盡」。在這個意義上,把市民大眾視為港鐵公司的對立面,指責市民反對港鐵在盈利豐厚之時仍要加價是「輸打贏要」是不恰當的。公共交通是為社會服務,為市民效勞的,兩鐵是香港公共交通的主幹,是香港社會的大動脈,怎能把自己置於市民大眾的對立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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