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嬌 新社聯副理事長 區議員
公民黨假借朱婆婆提出司法覆核,絕對損害了三地市民的利益,破壞了三地多年的共識,妨礙「十二五」規劃的執行,而最受傷害的,莫過於香港納稅人的利益和香港的聲譽。一句話,公民黨所為,對香港絕對有百害而無一利。
討論多年的港珠澳大橋工程又再受到阻撓。事緣一名公民黨長期義工,66歲的朱綺華婆婆,就港珠澳大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提出司法覆核,並獲得勝訴。坦白說,一名66歲的婆婆,又怎會懂得利用法律程序以拖延工程?結果,不久便有人發現,代表朱綺華婆婆的黃鶴鳴律師,是公民黨執行委員,更曾於九龍東伙拍梁家傑參選立法會,為公民黨內的力捧新星。
至此,整幅圖畫十分清晰了。雖然公民黨並未高調出來「邀功」,但他們作為幕後參謀的角色,又走得掉嗎?再說,該政黨於立法會內有多名代表,如他們認為環評報告有問題,大可於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提出質疑,要求政府解釋和改善。如今,他們棄選民賦予的權力不用,刻意在工程臨門一腳才突然提出司法覆核,究竟居心何在?
阻撓興建大橋 妨礙「十二五」執行
港、珠、澳三地關係密切,交流頻密,在中間興建一條大橋,可大大縮短三地往來的時間,進一步連貫三地,大大便利三地居民,更帶來新的發展機會,加強香港在珠三角的影響力。尤其是港澳兩地比鄰,又同樣為出入境相對自由的經濟特區,港珠澳大橋通車後,港澳之間的車程跟中環到九龍灣的時間差不多,到澳門旅遊或參加會議的遊客,可順道來香港玩玩。香港的旅遊業界,更可借助澳門的賭場資源以配合香港的旅遊業發展,畢竟,兩地鄰近,絕對可發揮兩地旅遊資源結合的優勢。甚至乎,往後澳門政府推出什麼刺激旅遊業的措施,香港均可以間接受惠。
大橋鄰近香港國際機場,香港又為珠三角中國際航運網絡最發達的地區,港珠澳大橋通車後,更多外國遊客可取道香港往廣東西部,進一步提高香港作為航運和物流樞紐的地位。中央於「十二五」規劃提到,將支持香港發展成為航運、物流、旅遊中心,而港珠澳大橋在當中扮演十分關鍵的角色。可以說,任何阻撓興建港珠澳大橋的行動,便是妨礙「十二五」規劃的執行。
事實上,港珠澳大橋討論多年,早於社會形成廣泛共識,更獲得中央政府拍板支持,要建,乃勢所必然;愈早通車愈好,更是三地居民意願所在。如今某政黨公然逆市民意願而行,注定不得民心,難怪不敢邀功,只能猶抱琵琶半遮面,鬼鬼祟祟。使人不解的是,既違反民意,做了又不敢認、不敢居功,為什麼又要做?是否受到了什麼不可抗逆的指示?指示又由何方發出?對此,讀者可自行細嚼。
拖延工程浪費公帑
另一方面,工程一再拖延,隨著物價不斷上升,大橋的建造費也必然上升。屆時,豈非又由納稅人買單?近年來,多項大型基建工程因種種原因而延遲施工,導致建造費急遽上升,港人已見怪不怪,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如工程盡早施工,所省下的費用,是否可用於更具建設性的地方?如醫療或教育等方面。某政黨經常批評政府浪費公帑,但刻意阻撓有利於民的基建,導致納稅人平白付出額外開支,不就是浪費公帑的例子?
再者,港珠澳大橋價值重大,早一天建成,市民和業界早一天受惠,豈非美事?大橋原訂於2016年通車,如今香港段受到阻撓,珠澳兩段的工程則按原訂計劃興建,若大橋最後不能如期通車,豈不是香港一方影響到珠澳兩地?勢必大大影響到香港的地位和聲譽。
濫用法律迫使香港原地踏步
可見,某政黨假借朱婆婆提出司法覆核,絕對損害了三地市民的利益,破壞了三地多年的共識,妨礙「十二五」規劃的執行,而最受傷害的,莫過於香港的納稅人和香港的聲譽。一句話,某政黨所為,對香港絕對有百害而無一利。
以基建帶動社會發展乃當代政治經濟學的常識,經得起實證的考驗。某政黨近年逢建設必反,間接予人香港的政黨和立法會「有破壞,無建設」的負面形象。一個無建設性、一心搗亂的政黨,於香港又有何意義?
法律是用以防止政府濫用公權的最終防線,更是一把雙面刃,善用則好,亂用則壞;某政黨所為,只是濫用法律程序的表現,非從香港人的根本利益著眼,反製造了不必要的社會成本。說穿了,該政黨無非是要拖香港的後腳,妨礙香港的發展,迫使香港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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