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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儀休畫像。 網上圖片
龔敏迪
南朝鮑照的《東武吟》說:「腰鐮刈葵藿,倚杖牧雞豚。」葵藿和雞豚就是古人餐桌上常見的葷素搭配。但吃魚就不同了,馮諼就曾彈其劍,唱過「長鋏歸來乎!食無魚」的歌。要餐桌上有魚,在古代是很高的要求,《孟子》就曾經把魚與熊掌並列,「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如果是海魚就更難得了。宋梅堯臣也在《答持國遺魦魚皮膾》詩中說:「海魚沙玉皮,翦膾金齏釅。遠持享佳賓,豈用飾寶劍。予貧食幾稀,君愛則已泛。終當飯葵藿,此味不為欠。」葵藿是比較粗劣的家常菜,早在《詩經》中就有「七月亨葵及菽」和「食我場藿」的記載了,把葵醃製成「葵菹」,可以長久放置,《周禮》就有「饋食之豆,其實葵菹」的說法。但李時珍《本草綱目》說:「葵菜,古人種為常食,今之種者頗鮮。」《廣雅》對藿的解釋是:「豆角謂之莢,其葉謂之藿」,人們漸漸地拋棄了葵藿,就是因為被其他比較可口的蔬菜取代了。
《韓非子 外諸說右下》裡有一個「公儀休相魯而嗜魚」的故事說:喜歡吃魚的公儀休做了魯國的國相,一國之人都爭著買魚去獻給他。魯國近海,大概都是海魚吧。但是公儀休卻一概不接受。他的弟弟就問他了:「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他的回答是:正因為喜歡吃魚,所以不能接受。如果接受了,就必然要受他們的影響,容易枉法遷就他們,那麼就有可能因此而被罷官,到了那時,就沒人會再送魚來了,自己又不能捕魚,結果就會既被罷官,又吃不到魚,不如不接受別人的魚而一直可以買魚吃。魯國獻魚的人之多,說明了他們對為官是否公道是不信任的;而很多人為官的目的,本來就在於以權謀私。腐敗現象如此之多,怎麼能保證他們在國家、人民利益面前,特別是在生死存亡的時刻,去維護國家、人民的利益?
有關公儀休的記載不多,《史記》還記載了一個公儀休「食茹而美,拔其園葵而棄之」的故事:他當了相國以後,吃到家裡可口蔬菜後,竟然把園子裡的葵拔出來扔了!與此相同,當他看到家裡織的布好,就「疾出其家婦」,還把織布機燒了!理由是:不能和農工士女爭利。他的做法看上去似乎有點過激,但很顯然,這正是他宣揚「使食祿者不與下民爭利」主張的一種手段。果然,在他奉法循理,無所變更,以身作則的治理下,魯國達到了「百官自正」的目的。這是因為他們有了一個不能以官職之便謀私利的共識。
公儀休做這一切的指導思想只有一個,那就是「受大者不得取小」。既然承擔了國之重任,就應該心無旁騖,不貪圖一己的小利,正表現了為國謀大利的胸懷。相國家的葵菜自然容易長得好,相國家的布也容易織得講究,但追求吃好的,穿好的,也不從市場上購取,卻正是在無意中與農工士女爭利,這都屬於不識大體的行為。在公儀休堅持辦事合理合法,不標新立異以求名,更不巧立名目以圖政績,以身作則的帶領下,一時在魯國營造出的是比較清廉高效的官場,難能可貴地做到了「百官自正」,都能嚴格要求自己的局面。可以想像:那些本想從中漁利的人,見無利可圖就會悄悄離去,那些隨大流的人,就會變得認真負責起來。當然,如果他們還有一點愛吃魚之類的嗜好,也就可以比較放心,比較長久地得到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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