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業聯會會長 資深評論員
由於「五區公投」謀求「港獨」舉世無雙,唯香港獨有,因此針對「辭職補選公投」的懲罰機制,也必然是唯香港獨有。幾位學者或議員的觀點,恰恰忽視了政府建議修例的立法原意,是體現了市民希望政府採取行動懲罰「辭職補選公投」。因此,儘管有關學者指依次替補「曠古絕今」,儘管皓首窮經花那麼多心力去研究外國選舉制度,儘管發揮豐富想像力提出,若果依次替補會出現種種匪夷所思的現象,儘管「論據豐富」,卻統統不幵邊際,隔靴搔癢,言不及義,真的是徒然浪費氣力了。
特區政府建議修例,由下一屆立法會開始,一旦有直選及區議會(第二)界別議席出缺,以自動替補機制代替補選,由餘額得票最高的落選候選人補上。這個建議包含兩個主要內容:一是取消補選,二是自動依次替補。政府的建議得到建制派支持,反對派則持反對意見。反對意見中,值得注意的是幾位學者或議員發表的觀點,包括馬嶽在5月24日發表的《輸者替補 曠古絕今》、沈旭暉在5月28日發表的《假如「落敗遞補制」出現在國際社會》,吳靄儀在6月1日發表的《民主無價維權有責》,蔡子強在6月2日發表的《對幵高牆說話 ——研究選舉制度學者的氣餒和無奈》。
辭職「公投」 舉世無雙
幾位學者或議員的觀點包括—1.馬嶽:「一般行比例代表制的國家,遇有議席出缺時,會由該政黨原來名單後一位候選人替補,因為這樣才可以保證可維持該黨在議會中的議席比例。」2.沈旭暉:這位年輕學者想像力極為豐富,提出若果依次替補,會出現「暗殺之風大起」、「僅得2%民意支持的狂人就會進入議會」、「瘟疫政治危機」、「大黨的所有授權只被行使了一天」、「新制度比舊制度更鼓勵議員不斷辭職」等情況。3.吳靄儀:「由得票最多的落選者補缺的做法,舉世所無。」4.蔡子強:「過去20年……花那麼多心力去研究選舉制度,參考外國經驗,是不是真的徒然浪費氣力?」
幾位學者或議員的觀點,就是指「由得票最多的落選者補缺的做法,舉世所無」。但這種觀點恰恰忽視了,去年公民黨和社民連發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運動,也是「舉世無雙」。「五區總辭,變相公投」違憲、浪費公帑,但由於在法律上沒有具體的懲罰規定,而特區政府又缺乏其他有效方法加以阻止,只好任由違憲之行為發生。「五區公投」創下回歸以來最低的投票率,市民清晰地向這種浪費公帑和試圖篡奪中央公權力的行徑說「不」,並要求政府堵塞有關法律漏洞。特區政府提出堵塞漏洞的替補機制,體現了市民希望政府採取行動,這是政府建議修例的立法原意。
言不及義 徒費氣力
幾位學者或議員對政府建議依次替補,以「輸者替補」、「落敗遞補」、「輸家上位」等提出質疑,認為是缺乏認受性。這理由難以成立,因為選舉的輸贏只是相對的,比例代表制最高票的當選者,比最低票的當選者,其票數差距可能達數倍,而替補者的得票雖然沒有辭任者高,但在可能的替補者中,卻仍是最高的。
依次替補代替補選不僅是對「公投」的懲罰機制,而且也符合比例代表制精神。立法會地區直選及「超級區議會」議席採用的是比例代表制,如出現空缺需要補選時卻採用「單議席單票制」,這本身就不合邏輯,出現前後矛盾的情況。因此採用比例代表制選舉的國家和地區,需要補選時就不採用單議席單票制,而採用較為合理的替補制度。如果硬要補選,就是削足適履。回歸以來,香港已出現多次這種不合理情況。例如2000年立法會選舉,港島區5個直選議席中,民建聯取得2席,反對派取得3席。反對派當時的總得票率大約50%,在比例代表制的分配下,取得3席是合理的。但由於當屆發生程介南事件,需要進行補選,反對派的余若薇取得補選席位,這使當屆反對派以50%得票數卻取得4個席位,有違比例代表制的精神。
補選制度 四個缺失
此外,立法會分區直選還存在其他情況,包括存在一張參選名單只有一名參選人,一黨多張名單,以及多黨一張名單等。假如一張參選名單只有一名參選人出缺,就沒有同一張名單的黨友可以替補;假如一黨多張名單出缺,替補的黨友實在太多;假如多黨一張名單出缺,到底應由何黨替補?
由此可見,立法會分區直選的補選制度存在四個缺失:一是「正選」用比例代表制,「補選」卻用「單議席單票制」,互相矛盾;二是法律上沒有具體的懲罰規定,讓有心之人利用補選作出挑戰中央公權力的違憲行為;三是補選耗用大量公帑,去年「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浪費了1.2億元納稅人的血汗錢;四是沒有顧及分區直選的特殊情況。
其他個案 勿一刀切
當然,替補制是針對辭職「公投」而言,但議席的缺位除了因辭職發生外,還有因病、因事辭職乃至死亡的個案,政府不應當作出懲罰。因此,筆者認為自動替補機制代替補選不應該一刀切,除了懲罰「辭職補選公投」必須由餘額得票最高的落選候選人補上之外,因病、因事辭職乃至死亡的個案,應由該政黨原來名單後一位候選人替補。在這方面,筆者與幾位學者或議員的觀點並無分歧。例如2007年港島區因馬力辭世而出缺,若按當年馬力名單上的順序,替補便該落到排第三名的鍾樹根。事實上,當時就有反對派學者極力主張取消補選,以同名單的替補機制取代。在歐洲大部分實行比例代表制的國家及地區,如果有議席出缺,都不會進行補選,而是由同一張參選名單依次補上。持平而論,同一名單替補,應該適用於因病、因事辭職乃至死亡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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