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在最低工資實施前,已有不少人預計,會有僱主利用不同手法剝削員工,以抵銷最低工資的影響。在上個月,工聯會便陸續收到多名九巴外判清潔工人求助,發現他們皆被九巴「間接」剝削,在公司削減工作時數下,他們每月收入更少過實施最低工資之前。
最低工資的原意,是保障低收入工人有一個相對合理收入,避免出現可恥薪酬,這原本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但部分僱主卻用不同手法壓縮勞工成本開支,兼職化、減工時便是常用手法。
九巴做法最令人氣憤的是,公司在最低工資實施前,重新將清潔合約招標,部分外判商指,九巴提出的只是一年合約,即一年後會重新招標;其次,九巴亦強制外判商削減工時,有外判商便被要求每月削減約700個工時。
顯而易見,九巴在今次事件中採取了主動角色,外判商被迫成為「劊子手」。結果是雖然時薪增至28元,但不少外判清潔工因每月工時被削減下,收入「明加實減」,竟較實施最低工資前減少數百至近千元。
工人除每月收入受影響外,九巴做法亦會帶來不同影響,首先,由於外判合約只有一年,除工人每年皆要面對失業的可能外,即使他們獲續聘或新公司聘用,每次重新簽約時,首三個月試用期內是不能享用有薪假期;其次,由於工人每年重新聘用,有機會每年需要開設新強積金戶口,這會嚴重影響工人的強積金累算權益。
我們收到工人投訴後,曾去信九巴反映問題及要求解釋,但九巴很技巧地回覆說:「當《最低工資條例》於本月一日生效後,九巴所有員工及外判工人,其工資均符合有關法例規定。」但我想問,這又是否合乎道義呢?大企業又是否要肩負一定社會責任呢?
九巴在其公司網頁上強調「九巴連續九年獲頒『商界展關懷』榮譽」,但九巴強迫外判商削減工時、外判工人收入因而減少、工人勞工權益亦受影響,九巴公司在這件事上如何「展關懷」?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又是否應考慮重新檢討獲得「商界展關懷」榮譽的準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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