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示威者頻頻擾亂社會秩序,卻諉過警方「執法過嚴」。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回應時強調,在場警員均按照既定程序執法。監警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倘若示威者突然發難,警方未必能在發出預警下作出反應。而警方指引亦說明,警員應在「可行情況下」預警,「有賊開槍你都不能預警,會即時還擊」。
張達明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警方使用武力清場的內部指引並沒有問題;而曾偉雄的說法亦可接受。他解釋,警方在一般情況下,在使用武力前,應預先作出預警,包括交代武力性質及程度,但考慮到現場環境嘈吵,示威者未必聽到警方的口頭預警,故建議警方日後應在大型紙牌寫上預警字句。
現有機制可處理不滿
他認為,不應在現階段評論警方是次處理手法的對錯。倘若有示威者不滿,亦應透過現行機制作出投訴,由監警會跟進警方的調查,確保各方意見可以全面及公正地表達。
張達明又認為,由於遊行活動的組織者未必能規管所有參與者的行為,而參與者亦未必清楚組織者與警方事前達成的協議內容,故建議警方日後增加透明度,如:把有關活動的不反對通知書內容在網上公布,在雙方清楚規矩及底線下,減少因誤會而引發的衝突。
退休警指執法不偏不倚
在節目上,有自稱退休警員的市民表示,前線警員工作有法律依據,是執行法律的工具,並批評有人聲言警方執法是為個別人士服務,是不公平的指控,「無論是(行政長官)曾蔭權或警務處長(的命令)也好,在場警務人員都是按法例辦事,與『偉大的律師』一樣,是有法律守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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