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不論示威者有什麼訴求,但表達的方式都必須和平守法,這是大部分港人的共識,也受到法律所保障。現在一班憤青卻變本加厲,視癱瘓交通、衝擊警方,甚至羞辱官員議員為常事,動輒糾眾包圍立法機構,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容許。警方果斷執法有強大的民意支持,對於違法的行為應依法追究,將本港的遊行示威文化重回正軌,保障市民的安全及利益,不應因為一小撮憤青的不負責任行為而要全港市民付出代價。
在「七一遊行」期間罔顧市民安全,癱瘓中環交通的社民連及人民力量一眾憤青,在今個立法會會期最後一次會議舉行期間,以反對遞補機制為由,發起所謂「包圍立法會」行動,部分示威者更在遊行至禮賓府期間意圖衝出馬路,並推撞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令花園道及下亞厘畢道一段一度封閉。而包圍立法會的憤青也不斷在喧嘩鼓譟,騷擾會議進行,甚至將紙張擲入立會。一班憤青公然包圍本港的立法機關,干擾會議進行,更屢屢堵塞交通要道,其行為視本港法紀如無物。正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強調,當局絕不容許任何衝擊法紀的暴力行為,倘有人其所為可能危害他人或公眾秩序時,警方會果斷執法,並考慮採取拘捕行動。警方如果不能堅定維護法紀,人民力量、社民連之流只會有恃無恐,社會將永無寧日。
堵塞馬路衝擊警方是和平理性?
不少社運人士或反對派議員,總喜歡偷換概念,將憤青的衝擊行為指為和平理性的示威,不時批評警方的執法行動是打壓示威者,打壓言論自由。一班職業示威者及「資深憤青」,在電視機前總裝出一副講道理的樣子,自稱示威只是表達訴求,在和平理性之下進行,但一到示威之時,立即「充血上腦」,向警員亂叫亂衝,粗口辱罵、衝擊警方鐵馬已是常事,就算警員克制地將他們抬離現場,也要高呼被警員粗暴對待,要批評警員云云。這班示威者的言行無論從任何角度上,都與和平理性守法的示威沾不上邊。他們多次違反遊行指引,在途中突然搶佔車水馬龍的車道,令車輛行人險象環生,已經觸犯了本港交通條例,又何來和平理性?警方依法拘捕是合情合理合法,沒有可議之處。社會也不應將違法行為與和平示威混為一談。
人民力量及社民連等激進團體,眼見「七一遊行」後有油水可撈,於是借遞補機制的議題再作出擊。然而,當局已經從善如流延後表決重開諮詢,激進派的攻擊已失去了著力點,如果黃毓民等真的是順應民意,理應鳴金收兵,將精神放在遞補制的諮詢上。然而,他們仍堅持包圍立法會,這樣做本身已經十分可笑。試問立法會已不會就遞補制進行表決,甚至整個會議都不會討論有關遞補制事情,一班憤青還去包圍立法會幹什麼?在立法會高呼反對遞補制又有什麼作用?黃毓民等人根本解釋不了,只是一味煽動憤青去包圍立法會,去聽他發表演說,好像小學生般將紙飛機擲入立法會,在外面大呼小叫,又為了什麼?可產生什麼作用?黃毓民從來都不置一辭,為什麼?因為他自己也知道是出師無名,動員無理。
憤青惹人反感 示威變成示弱
結果如何,外界都看到了,人民力量及社民連等預期會有數千以至萬人包圍立法會,結果只是零零落落。黃毓民說高峰期有二千人,並稱對示威過程和平感到滿意,還算他較「民陣」老實,「發水」也沒有這麼離譜,但以筆者當日以「民陣」的數人頭方法,從高處點算充其量只有幾百人,而且大多是身穿人民力量的制服,說明他們都是人民力量的基本盤,是哪管風吹雨、打外界口誅筆伐都盲從附和的忠實支持者。人民力量全力動員也不過如此,不但與萬人包圍相差甚遠,就連幾千人都達不到,正說明人民力量及社民連的行為不得人心,難以得到市民的響應和支持。而且圍堵立法會,阻撓議員赴會及離去均屬違法,市民犯不著為了黃毓民的風光而以身試法。他們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發動了一場錯誤的行動,失敗是自然的。
他們本希望藉這次包圍向官員及建制派施壓示威,但結果示威變示弱,黃毓民、陶君行事後都灰頭土臉的離開,草草收場,這對激進派都是一個教訓,不要以為市民會這麼容易被愚弄,部分市民雖然不滿意遞補制沒有進行更廣泛諮詢,但不代表就是支持激進派反遞補制的行動,特別是當局已經回應了民意,立法會也押後表決了,黃毓民等仍然堅持包圍死纏爛打,顯示他根本只是為了政治抽水,怎可能會支持?正是由於主流民意的抵制,令到這次包圍行動失敗收場,激進派不甘失敗,也是為了轉移視線,於是發動了一次又一次的暴力衝擊,阻塞交通,以顯示實力,這些完全是罔顧法紀的自私行為。
不論示威者有什麼訴求,但表達的方式都必須和平守法,這是大部分港人的共識,也受到法律所保障。現在一班憤青卻變本加厲,視癱瘓交通、衝擊警方,甚至羞辱官員議員為常事,動輒糾眾包圍立法機構,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容許。憤青無法無天的行為不但得不到市民的支持,而且已引起民意的反感,警方果斷執法有強大的民意支持,對於違法的行為應依法追究,將本港的遊行示威文化引回正軌,保障市民的安全及利益,不應因為一小撮憤青的不負責任行為而要全港市民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