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克勤 立法會議員 公屋聯會名譽會長
復建居屋覓地和選址所花的時間是最久,政府宜在暑期的「空檔期」,全面檢視目前有多少幅地皮因政策改變,或工程項目擱置而被丟空,以便為復建居屋,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雖然先後「出招」,希望可以壓抑樓價飆升,但作用有限,能夠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的市民,可謂越來越少。故此,社會輿論基本上一面倒支持復建居屋,以紓緩中下階層市民的住屋需要。
解決覓地問題加快居屋復建進度
然而,政府對於復建居屋的態度,似乎有點模稜兩可。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孎荌爬重e出席房委會會議時,表示至少須時7年,才能建成居屋。有關言論引起了頗大迴響,甚至有分析認為,他此舉是為近日復建居屋的訴求,大潑冷水。
部分專業界別人士指,若政府做好前期統籌工作,又或者將部分工序同步進行的話,快則3至4年時間便可竣工。筆者也同意上述說法,以馬鞍山區為例,當年由諮詢區議會至單位入伙,根本就毋須7年。
無疑現今的社會環境和政治氣氛均出現了變化,市民敢於表達意見,為自己爭取權益,例如他們會關注一旦興建居屋的話,會否出現屏風樓現象,又會擔心社區配套不足等問題,這些都會延長了興建時間。而在眾多環節之中,筆者相信覓地和選址所花的時間是最久,只要政府能夠做好這方面的工作,以本港極具效率的建築速度,隨後的工作便會較容易處理。
釋放更多土地滿足需要
舉例來說,政府早在2006年於上水,先後挑選了兩個地點,預留作興建中央家禽屠宰場。但隨著中央屠宰計劃被擱置,地皮一直被丟空,至今仍然未有具體發展項目。上述地點當年被選中的原因,是附近沒有大型住宅,動工期間和日後營運屠宰場均對周邊環境影響輕微;另方面,地皮早已經完成了平整,附近也有道路接駁,只要政府「拍板」決定用來興建住宅,便可以在短時間之內動工。
資料顯示,當年其中一個被選中的地點,為石湖墟湖水處理廠附近,佔地達到10,500平方米;若聯同附近的政府地皮一併發展的話,面積更多達33,000平方米,保守估計可興建6至7幢大廈,至少提供4,000多個單位,即一個中型公共屋h的規模。
政府近日也了解土地供應的重要性,並積極作出研究,除了探討使用岩洞和重新填海之外,也加快將過剩的工業用地,改作住宅用途。特首本月初便到火炭前平房區的工業地參觀。該處於11年前已經清拆,地皮面積為43,000平方米,現時只作為廢車收集中心和車輛維修場,甚為浪費;日後無論是用作興建居屋、公屋還是私人住宅,都可釋放出土地的應有價值,也有助解決市民的住屋需要。
復建居屋加快公屋流轉
對於有部分意見認為,如果復建居屋的話,一些原先用作興建公屋的地皮會被佔用,影響公屋輪候冊申請者排隊上樓的時間。筆者對此有所保留,因居屋作為公屋和私人住宅之間的階梯,是公屋居民改善居住環境的主要途徑,復建居屋能夠加快公屋流轉,某程度可減少興建公屋的數量,紓緩對土地需求的壓力。
房署提供的數字顯示,公屋富戶的數目,由宣佈停建居屋時大約11,000戶,增至今年超過23,000戶,升幅是以倍數計。若現時仍有居屋供應的話,相信會吸引部分公屋富戶,轉為購買居屋,繼而騰出現有單位,這樣便能夠令社會更加善用公屋資源,同時解決夾心階層和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
據報,特首將會在10月的施政報告中,交代復建居屋的決定。政府宜在暑期的「空檔期」,全面檢視目前有多少幅地皮因政策改變,或工程項目擱置而被丟空,以便為復建居屋,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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