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理
11月6日是區議會選舉的投票日,也是選民對「抗中亂港」者的清算日。多年以來,「亂港」分子為所欲為,標榜「民主」,實質禍港。市民對亂港、禍港者的行為,常常是十分憤怒的,卻又萬般無奈。但到選舉之時,包括區議會選舉和立法會選舉,合資格的選民,可以將選舉日看成是清算日,手中的選票就是清算亂港禍港者的武器,以此將亂港禍港者趕出區議會和立法會。
最近幾年,亂港者的言論日見囂張,行動也變本加厲,不斷升級,搞得社會上烏煙瘴氣,愈來愈政治化,也導致市民分化。亂港者的言行更見激烈,又鼓動一幫激進分子,滋事破壞,甚至出現打砸行為,更有人襲擊會場保安,叉頸幾乎令對方窒息,或者向官員擲物,又或者衝擊中聯辦,等等。凡此種種,均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及損害了本港的和諧及穩定。
香港的這些個「亂港」者,包括「政治主教」陳日君、「民主阿婆」陳方安生、「日日做漢奸」的李柱銘、公民黨的「笑面虎」梁家傑、社民連的「長毛」梁國雄、社民連主席陶君行等等,雖然他們在反對派內「各佔山頭自稱王」,但他們都有兩大共同點:其一,那當然是可以概括為「亂港」二字,他們的言行,形式上或有差異,例如有人扮「神」說的卻是「鬼」話,做的更是資助地下教會之類的違法事;有人則將「民主」二字掛在嘴邊,私下裡卻收受利益又沽名釣譽大撈政治油水。其二,這些人不論男女通通都有獲得黎智英打賞的巨額「捐款」。黎智英只是小財主,並非大富翁,他旗下的壹傳媒集團又連年虧大本,他「捐」出的「政治獻金」5000多萬元,人人都懷疑有紅鬚綠眼「花旗」牌的「幕後金主」。陳日君、陳方安生、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等收了「黑金」,賣力地「抗中亂港」,也就毫不出奇了。
連日來,廣大市民對上述亂港禍港分子紛紛口誅筆伐,也有市民去北角廉政公署舉報陳方安生收受「黑金」,涉嫌違反公務員守則。許多市民都認為,對黎智英及收受「政治獻金」的相關人士,應該一個一個予以徹查。這一意見既正確又非常好,有關方面值得考慮,搜集證據,並作出起訴。
從選民的角度說,由「愛國愛港」出發,由香港的和諧、繁榮、穩定出發,對這些「亂港」的「害群之馬」有必要加以清算,因為這些人多年來亂港禍港的壞事一籮籮。清算的辦法很簡單,而且完全合法,那就是:閣下手中神聖的選票,不要投給「唯恐天下不亂」的「亂港」分子,亦不要投給專事「亂港」黨派的成員。舉例說,公民黨搞出一個港珠澳大橋環評案,浪費公帑至少65億元,選民還能將神聖的選票投給這樣的政黨嗎?選票是選民的武器,清算「亂港」者,此其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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