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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街大火現場仍未解封,但可見到排檔被嚴重焚毀,貨物燒成灰燼。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嚴敏慧)旺角花園街4級大火發生至今近一星期,起火原因一直成謎,警方在翻查肇事現場附近逾百個閉路電視片段後,亦未發現可疑人物或拍到起火過程。不過,警方公布,除早前公布的2名途經火場的人士外,在查看其他閉路電視錄像後,警方再發現有多2名人士在火警發生前經過現場。警方呼籲錄像中所見的人士盡快與警方聯絡。如巿民有任何與相關人士或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提供,請致電9022 0072或2671 2344與調查人員聯絡。
在花園街大火中嚴重焚毀的兩幢大廈,以及對出排檔仍然封閉,警方重案組探員繼續在現場搜證。據消息指,政府化驗師在排檔現場暫時未有覓得助燃物。昨晚,警方發布消息,指他們早前公布的2名於火警發生前曾途經火警現場的人士,警方已聯絡上其中1人,並確定是一名82歲的女子,餘下1人仍未尋獲,而在查看其他閉路電視錄像後,警方再發現有多2名人士在火警發生前經過現場,並呼籲有關人士盡快與警方聯絡。同時,警方並決定將翻查範圍擴大至旺角道和運動場道一帶。
貨倉設肇事樓 檔主難搬貨
花園街部分損毀較輕微的排檔昨日局部解封,商販返回現場執拾、清理貨物和點算損失。有售賣毛巾的女檔主表示,食環署要求即時搬走積存在檔內的貨物,但她原本租用的貨倉位處肇事樓宇內,至今仍未解封,無法放置貨物。她曾要求食環署酌情處理被拒:「食環署人員話不搬走就即時發出告票!」在花園街售賣內衣褲的67歲商販陳伯表示,昨日接獲食環署通知,除了要即時清理檔口貨物外,職員更揚言將來會嚴厲執法,不得留貨過夜,更要把擺賣用的手推車移走,所有商販需嚴守檔位面積3呎乘4呎,以及高度上限2.5米的規定。他表示,由於年紀老邁不能「朝行晚拆」,加上日後檔口擺賣面積將大減一半,擔心最終被迫結業領取綜援。
商販盼「執法期」延後兩個月
排檔商販昨日開會討論檔位改善工作,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主席鄭素娥表示,商販已同意不將貨物留過夜,並會嚴格遵守排檔面積規定,但希望民政事務總署能借出地方供商販暫時存放貨物,以便販商另覓貨倉地點。她又指,商販願意將現有的手推車改為摺合式車,但要求食環署容許手推車留在檔位。
就改造檔架高度,她希望食環署能給予2個月寬限期,讓商販在聖誕及農曆新年檔期「邊拆邊營業」。「花園街有逾200個排檔,即使有10個師傅,每天只可改造10個檔架。」她促請食環署盡早准許商販恢復營業,以保生計。
食環署發言人則表示,會繼續按照發牌條例執法,並會加強執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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