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近年公屋輪候冊的申請個案不斷攀升,有房委會委員估計,若公屋申請個案按年增長10%,3年後累積至逾20萬宗,當局計劃每年提供2萬個公屋單位也不敷應用。對於社會有聲音建議政府應強制回收「公屋富戶」的單位,騰出更多公屋單位予有需要人士,有意見認為,全港僅有2.3萬個「公屋富戶」,即使趕走「富戶」,恐怕也是杯水車薪,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增建公屋,縮短輪候時間。
輪候戶8年仍未上樓
根據房委會資料顯示,去年7月至今年6月期間,獲分配公屋單位的1.68萬宗一般申請家庭,當中30%輪候3年或以上才成功「上樓」;未獲分配者,原因是有一半的家庭成員在港居住未滿7年、申請期間入息超出上限或更改住戶資料等。另外,截至今年6月底,公屋輪候冊共有8.9萬宗申請個案,當中約1.12萬宗已輪候3年或以上,有600宗申請更輪候5年或以上,最長更達8年之久。
房委會委員蔡涯棉表示,假如公屋申請個案按年增加10%,保守估計3年後可累積至20萬宗或以上,即使每年約有2萬個公屋單位供應,包括1.5萬個新建及5,000個回收的公屋單位,仍不足以應付市民需要,他認為當局應進一步增建公屋,縮短公屋輪候時間。
收富戶單位無補於事
社會有聲音認為,政府可強制回收須繳交市值租金的「公屋富戶」單位,以騰出更多公屋單位。但前房委會委員王坤表示,現時全港共有約2.3萬個「公屋富戶」,每年僅增加約200宗,即使政府回收「富戶」單位,也不能解決問題。
區太一家輪候公屋已有4年之久,至今仍未獲得分配機會,一家只好租住一個400多呎、月租8,000元的單位。為節省生活開支,丈夫更需要暫時遷往內地居住,現只盼能盡快「上樓」,減輕生活負擔。
「公屋富戶」是指家庭收入超過既定入息限額人士,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連差餉。若資產淨值超過既定入息限額84倍或選擇不申報的租戶,則被定義為「超級富戶」,租戶須繳交市值租金及於1年內遷出。在「公屋富戶」中,最「知名」的就是一直拒絕遷出其公屋單位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