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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庶
何俊仁正在約見反對派205名選委,且自稱「有信心最終取得150票,跨過提名門檻」。但他又說,行政長官候選人是「欽點的」,「市民不要被誤導,以為梁振英可以入閘即等於選舉是有競爭的真選舉。特首一樣是由中央欽點,就正如我能入閘,都不等於有真競爭一樣。」這是一種輸打贏要的邏輯。《基本法》規定了提名程序,能夠拿到一百五十個選委會成員的提名,就可以參加選舉。這對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並不存在欽點的問題。
何俊仁既然要參加選舉,就要遵守選舉規則。問題是,何俊仁的民望太低了,幾乎沒有多少市民相信他可以勝出。這是明擺著的事實。不相信人民的民意和訴求,輸打贏要,輸盡了民意,卻說成是北京欽點、選舉不公平,完全是踐踏民意的表現,是不遵守民主規則的表現。選舉就要有民主精神,從區議會選舉到行政長官選舉,反對派都不服從選民的決定。現在,他們參加行政長官選舉,根據各個民意調查,何俊仁都知道自己一定輸實了,為了掩飾失敗,他就預早說:「我不會勝出,這是欽定的結果」。
不過,行政長官選舉勝出的關鍵是甚麼?就是要有執政的政綱,有執政的能力,有執政的團隊,有廣大市民的支持,有北京的認可。現在,何俊仁上面五個條件都沒有,到了今天,何俊仁還沒能夠寫出政綱來。選民都知道,這一夥烏合之眾,連共同的理念也沒有,政綱當然也沒有。所有都是虛假的,將來他們內部也有很多糾紛,把香港交給他們,一定累死香港。這就等於上了一架沒有方向盤的巴士,必然出現車禍。執政的能力完全沒有,何俊仁自己過去的經歷,就是一個最好的說明。只是利用立法會罵政府,阻撓公共工程上馬,阻撓政府提升產業和改善民生,有破壞無建設,他們怎麼有執政的能力?
至於執政團隊更加沒有,市民可以選舉一些罵政府的人當議員,但就絕對不會選舉一些沒有執政能力的人去運作政府,選民的抉擇其實就反映在民意調查之中。
至於中央,肯定會按照《基本法》辦事,中央政府會依照憲制任命地方政府的行政長官,既然這些人都以行動證明不遵守「一國兩制」,要改變內地的社會制度,他們會遵守《基本法》?中央政府又怎會任命挑戰《基本法》的政治人物?這種局面,完全是他們過去的表現所造成的,這怎能扯到什麼「欽點」上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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