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在工聯會及多個團體爭取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終於宣佈放寬「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新交津)的入息及資產限額,雖然這算是好消息,但我認為若要真正幫到低收入人士,政府除要進一步放寬計劃行「雙軌制」外,更應考慮設低收入家庭補貼,方能真正為有經濟困難家庭提供足夠支援。
統計處在上月底公布了一項「2011年人口普查簡要結果」,當中有些結果卻是令打工仔無奈,因為在2001年至2011年這10年間,個人收入中位數只微升10%,由10,000元上升至11,000元;而同期的家庭住戶收入中位數則由18,710元增至20,500元,更只是增加了9.6%。
但同期的「家庭住戶每月租金中位數」中,私樓租金中位數由5,300元大幅增加至7,500元,增幅達41.5%,遠遠高過打工仔收入中位數。
我引述這些數據是想清楚指出,普通打工仔根本未能享受經濟成果,但日常生活支出卻大幅上升,最無奈是租金、水電煤等根本「無得慳」,往往是肉隨砧板上,故由勞工界努力爭取的交通津貼計劃,對低收入人士來說,算是可解燃眉之急的措施,稍為減輕他們的生活負擔。
政府去年推出新交津計劃所設的申請門檻卻異常苛刻,早已受不少團體詬病,我與新界東「民生脈搏」較早前進行一項有關曾領取交通津貼市民對新交津計劃看法的調查,結果顯示多達8成曾領取舊交津的市民,在新計劃下僅有一成再提出申請,逾五成人因家庭入息超出規限,根本連申請也沒有機會。這反映計劃的苛刻嚇怕了不少人。
即使現時放寬了入息及資產限額,是否真會多了很多人合資格申請,則仍有待觀察,例如以2人家庭為例,全家住戶入息限額由12,000元增至13,300元,故只要兩人的薪金平均各超過6,650元,便沒有資格申請交津,但大家深知若他們每月有600元交通津貼,將會是一個莫大的補助支援。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政府有何想法,因為就業交通應是個人的事,但申請卻以家庭總入息及總資產為單位,究竟政府是想幫個別低收入人士還是要為低收入家庭紓困呢?
若政府不願意推行「雙軌制」讓低收入人士選擇以個人或家庭名義申請交通津貼,那麼政府應積極研究實施低收入家庭補貼,讓低收入家庭可以稍舒一口氣,較早前新加坡政府已決定在未來5年以總值逾200億元的消費稅長期補貼措施,透過現金、水電費等幫助低收入人士,故坐擁千億盈餘的特區政府應更有條件去協助低收入人士及家庭去應付沉重的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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