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資深時事評論員
元旦多場遊行及集會,儘管「倒梁」和「撐梁」的團體表達不同訴求,但整體主流意見,是希望港府可以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並期望梁振英本月16日公佈的首份施政報告,可充分回應各界的訴求。元旦遊行結束,社會應將焦點放回施政報告上。筆者認為,施政報告應在交出處理住屋、長者貧窮、退休保障等問題的步驟和時間表的同時,提出實質性的政策推動香港新興產業發展,其中尤其是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提出可行性的政策措施。
從2003年開始,「創意產業」在歷年特區政府的施政報告中均有所提及。2005年施政報告中承諾:「加快推動文化及創意產業,是我們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們將與大家一起,探討香港文化與創意產業的發展遠景、路向和組織架構,研究全面發揮優勢,整合資源,重點推進」。前任行政長官曾蔭權亦將創意產業納入其施政綱領中,如在石硤尾建立創意藝術中心、成立香港電影發展局等。但遺憾的是,至今特區政府仍沒有一套全面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香港傳統文化創意產業定義已過時
文化產業概念由英文詞語Culture Industry翻譯而來(也可譯為「文化工業」),或認為文化產業概念可由日本「新文化產業」話語借用而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是: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進入21世紀以來,作為文化、科技和經濟深度融合的產物,文化創意產業憑藉獨特的產業價值鏈、快速的成長方式,以及廣泛的產業滲透力、影響力和輻射力,成為全球經濟和現代產業發展的新亮點,其發展規模與影響程度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標誌。
香港的文化創意產業,傳統上主要是指以創意為主要增值手段的行業。按照現行分類,香港的創意產業包括設計、建築、廣告、出版、音樂、電影、電腦軟件、數碼娛樂、演藝、廣播、古董與藝術品買賣等十一種。一部分創意產業,已包含在香港的支柱產業如旅遊業之內,而且外延至相關的社區建設和城市形象等方面。但是,近十幾年以來,文化創意產業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越來越成為第三產業中最富現代意義、與高科技尤其數碼技術發展最緊密結合的產業,並且越來越反過來影響和改變著傳統文化產業的面貌。香港傳統文化創意產業定義已過時,現代文化創意產業實際上是一個巨大的產業群,遠遠不止香港傳統認為的十一種,它們奠立於大規模複製技術之上,履行最廣泛傳播的功能,經商業動機的刺激和 經濟鏈條的中介,迅速向傳統文化藝術的原創和保存兩個基本環節滲透:將原創變成資源開發,將保存變成展示,並將整個過程奠定在現代智慧財產權之上。
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已經落後於內地
儘管特區政府已將文化創意產業列入香港計劃發展的六大優勢產業之一,但無論從產業規模還是政府支持的力度上,香港在這方面已經落後於內地的主要城市。2009年國務院發佈《文化產業振興規劃》,首次明確提出將文化產業建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行業,內地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態勢迅猛。以北京、上海、廣州三大城市為例,2010年,文化產業在這三個城市經濟總量中的比重分別為12.3%、9.8%和7.8%,而香港只有4.1%。以文化產業所創造的增加值來比較,北京、上海、廣州分別為1692.2億人民幣、1673.8億人民幣和719.4億人民幣,而香港同期只有665.1億港幣,是四個城市中最低的。面對香港文化創意產業已經落後於內地主要城市的形勢,施政報告應對發展香港文化創意產業提出可行性規劃。
針對「三大瓶頸」制訂可行性對策
施政報告如何振興香港文化創意產業,需要有新的思維,特別是要針對香港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面臨的三大瓶頸,即土地和房租成本高、缺少資金的支持和政策扶持、本地市場狹小,制訂針對性可行性的對策。
期望施政報告針對香港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土地和房租成本高的問題,為文化產業企業提供更多的專門用地,除了加快「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建設,還必須考慮開拓更多地區,如邊界禁區等地的土地,讓更多文化創意產業的企業集聚,形成規模。由於文化及創意產業大多是個人或中小企創作,它們資金不多,起步困難,施政報告應考慮以各種形式增加對它們的資助,例如低息貸款、稅務優惠等,並降低申請資助的門檻。
針對本地文化創意產業市場狹小的問題,期望施政報告從培育香港本地市場和擴展內地市場兩個方面下功夫。在培育香港本地市場方面,「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將是全港最龐大的文藝設施,惟「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面積只約佔全港文藝場地三分之一,因此,坐落於本港各區的文藝設施的定位與功能不應被忽視,尤其是已發展成熟、並已建立起穩定觀眾群的場館,這些場館可以提高市民的藝術水準和興趣,壯大本地的消費群體。在擴展內地市場方面,特區政府可與內地政府洽談,在內地城市共同建設文化創意產業園。內地不少地方政府都希望吸收香港先進的服務業,並以此獲得更多中央政府的優惠政策。施政報告在這方面應提出措施,為香港文化產業開創更多發展機會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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