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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子明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青年交流促進聯會創會主席
特區政府仍未啟動政制發展諮詢工作,但反對派已經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各說各話,更提出「佔領中環」激烈抗爭的方案,引發社會關注、爭論和憂慮。中央公開表態強調普選兩前提,是由於反對派「迫到埋身」,策動「癱瘓中環」威逼中央接受「逢中央必反」的人當特首。中央重申屬憲制框架的普選兩前提,一是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二是不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這對幻想挑戰「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反對派及西方反華勢力是當頭棒喝,對「癱瘓中環」是堅定的回擊。同時,香港社會只有在普選兩前提上達成共識,其他問題才可以迎刃而解。
澄清迷霧 撥亂反正
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表示,中央在2017年實行普選的立場堅定不移,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的立場堅定不移,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立場堅定不移。「三個堅定不移」明確顯示中央底線,特首普選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中央絕對不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特首普選的兩前提屬基本法訂明的憲制框架,但反對派企圖先入為主,搬出所謂民主選舉條件或「國際標準」,以混淆視聽。喬曉陽及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公開表明中央立場,具有澄清迷霧,撥亂反正的意義。
普選兩前提屬基本法訂明的憲制框架。首先,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這涉及尊重基本法的憲制地位問題,是一個講法治的社會不應成為問題的問題。其次,香港特首普選並非獨立政治實體的元首普選,而是中央人民政府直轄的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與中央對抗的人絕不能擔任行政長官,否則香港將形成獨立政治實體的局面,中央與特區關係屆時必然劍拔弩張,香港和內地的密切聯繫必然嚴重損害。
「公民提名」違背基本法和人大決定
目前社會對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討論,焦點主要集中在行政長官普選候選人提名門檻的問題,反對派趁機鼓吹所謂「公民提名」方式,提出只要行政長官參選人取得10萬名香港合資格選民聯署提名,提名委員會就要確認其行政長官普選候選人身份。這明顯違背基本法和人大決定。
從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和全國人大的決定看,「提名委員會」是一個特定機構,屬於機構提名。正因為是機構提名,才有一個「民主程序」問題。正如喬曉陽指出,現在反對派就好像帶領香港市民遊西方花園,說這朵花好,那朵花好,都要採回香港,通通種到香港花園裡,要是不種,就是不民主。你要是告訴他,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不能種這種花,他就說你不符合國際標準。所謂「公民提名」是企圖離開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另搞一套,這顯然是挑戰基本法和人大決定。
關係到「一國兩制」成敗
反對派反對愛國愛港者治港,聲稱「愛國愛港沒有標準」。事實是,提出「一國兩制」構想的鄧小平,早在1984年就提出「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和標準。喬曉陽明確指出,行政長官要維護好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不僅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而且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這決定了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的人擔任,並形容這是一個關係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能否順利實施、關係到「一國兩制」成敗的重大問題。
愛國愛港是一種正面的表述,如果從反面講,最主要的內涵就是管理香港的人不能是與中央對抗的人,再說得直接一點,就是不能是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改變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實際上,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會要求由愛國者來管治,管治者必須效忠國家,這是不證自明的「公理」。環顧世界上單一制國家,沒有哪一個中央政府會任命與自己對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政府首長。如果與中央對抗的人掌握香港的執政權,後果不堪設想,這將形成獨立政治實體的局面,國家憲法將遭到踐踏,香港的繁榮穩定將遭到衝擊,廣大香港同胞和投資者的利益將遭到損害。
港人自覺不選與中央對抗的人
香港反對派及西方反華勢力明顯錯估中央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決心和能力。面對香港反對派及西方反華勢力策動「癱瘓中環」,以新的「災難論」威逼中央接受「逢中央必反」的人當特首,喬曉陽及王光亞明確表態,堅持不能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是條底線,這不只是為了國家的利益,也是為了維護香港利益,維護廣大香港同胞和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如果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當行政長官,才是真正的「災難」,香港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優勢將喪失殆盡,投資者將紛紛撤離,屆時失業飆升,樓股急瀉,港人生計堪虞。
普選兩前提屬基本法訂明的憲制框架, 反對派和外國勢力企圖廢除這兩個前提,將整個普選討論越扯越遠,以為通過「癱瘓中環」和「真普選聯盟」的威脅和造勢,就可以威逼中央和特區政府屈服、讓步、就範,接受反對派志在奪權的普選方案,讓中央接受「逢中央必反」的人當特首。喬曉陽及王光亞代表中央明確表態,也是為了讓香港市民自己去衡量,自覺不選與中央對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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