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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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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領袖談普選:「兩個前提」是普選特首的關鍵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27]     我要評論

張學修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海南商會當然榮譽會長 中華出入口商會副會長

 遵守落實普選的兩個前提,是落實普選方案,取得普選共識,實現普選的關鍵。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和國旗之輩,絕不能稱之為愛國者;不尊重《基本法》、不承認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支持特區政府及特首依法施政者,亦絕不能稱之為愛港人士。不是愛國愛港人士,就不應成為普選特首之候選人,因為其根本不可能得到社會認可和中央政府接受。

 近來,社會關注2017年,關注香港將如何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規定的民主進程,實現普選行政長官。這不僅僅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符合港情的民主進程象徵;也是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信任港人,回應民主訴求,落實普選承諾的重要體現。

普選須因應港情符合基本法

 香港經歷港英統治以及回歸祖國兩個截然不同的發展時期,港人對落實普選應該是最有感觸、認識最深刻的。港英政府統治香港150多年,歷任港督均由英女王任命委派,港人從來沒有選擇港督的權利和自由,只能忍氣吞聲地無奈接受。這是香港的悲哀、民族的恥辱。相比之下,香港回歸祖國後,所經歷的4屆行政長官選舉,包羅社會各界代表、具有廣泛代表性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從最早的800人擴大到1,200人,這不單止是香港民主進程的進步,更為香港實現全面普選積累了寶貴的實戰經驗。

 作為關心支持普選的香港人,愛我中華的一分子,對中央政府普選安排的態度,應是積極主動地善意回應和具建設性地建言獻策,並與持不同政見的社會各階層進行理性討論,絕不應將此作為極端抗爭的理由,做出一些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所以,通過「佔領中環」爭取所謂「真普選」,絕對是不理性的,不僅缺乏民意支持,更缺乏法律依據,對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民主造成極為嚴重的不良影響,危害性不可估量。必須堅決果斷地予以抵制,以保證香港目前來之不易的穩定繁榮。

 對於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雖然目前沒有實質方案,但由於「佔領中環」論者提出了違反《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普選討論,引起社會各界的質疑。為了澄清普選的法律依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出普選的「兩個前提」,一是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二是對抗中央的人不能做特首;並明確重申香港特首普選的三個機制,即:提名機制、普選機制、任命機制,確保出任特首的人必須是中央能夠接受的愛國愛港人士。這也是普選必須堅守的底線。

遵守「兩個前提」 落實普選方案

 筆者認為,遵守落實普選的兩個前提,是落實普選方案,取得普選共識,實現普選的關鍵。而按照兩個前提進行普選討論,已是香港絕大多數人的共識。為此,特區政府將來提出的任何普選方案和普選安排,以下幾個問題是必須確定的方向。

 一、任何普選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普選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的候選人。就是說提名委員會是毋庸置疑的普選特首提名機構。其廣泛代表性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選舉委員會組成,包括社會各界別代表;人數可參照現時選舉委員會1,200人的組成辦法;民主程序,說白了其實就是少數服從多數。提名委員會確認候選人參選資格後,實行現時的高票者當選原則,報送中央政府正式任命。至於提名入選門檻、候選人數量可向社會各界廣泛諮詢後確定。

 二、候選人必須是中央政府接受的愛國愛港人士。這是實現普選的前提條件,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是國家安全、香港繁榮穩定及特區政權不變質的必要保證。在此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上,任何參選候選人的背景、立場、態度乃至對國家的認知,必須經得起考驗。如不設定提名委員會機制,就不能保證候選人是符合愛國愛港這一原則,也就不能保證普選的最重要結果,將來新任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特區政府能依照《基本法》,堅定不移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保證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三、普選方案及愛國愛港的討論,應明確設立標準。之前香港社會對此問題的討論,因觀點與角度不同,理解與表述不同,至今官方和民間都沒有很清晰的定義。同樣是社會階層代表人物,有人說所有香港人都是愛國愛港的,包括高舉英國米字旗、高喊中國人滾出香港去、高呼我不是中國人者;也有人說大部分香港人都是愛國愛港的,個別人則不是。這是因為香港社會具有廣泛的包容文化,不同政見、不同言論、不同立場的人,可以在同一個辦公室共事。

 儘管如此,但筆者認為,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和國旗之輩,絕不能稱之為愛國者;不尊重《基本法》、不承認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支持特區政府及特首依法施政者,亦絕不能稱之為愛港人士。不是愛國愛港人士,就不應成為普選特首之候選人,因為其根本不可能得到社會認可和中央政府接受。

 綜上所述,有關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和安排,社會各界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但「兩個前提」這一底線必須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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