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李樹甘 吳祖堯
近日,筆者有位朋友指出,勞力市場並非屬完全競爭模式,企業能協議壓低工資。從經濟學角度而言,這屬於僱主之間協議下調工資。到底這是否實際可行?筆者於是跟他玩了一個遊戲,讓他一嚐當無良僱主是怎樣的。
假設市場中只有筆者和朋友經營的清潔公司,我們打算協議壓低工資,假設營商情況不能承受高於三十元的工資,市場資訊完全流通。筆者提議將工資壓到十元,朋友同意了。接著我們各自將定好的工資寫在紙上,作為招聘的廣告。
給市場合理工資最明智
寫好之後我們一起翻開那張紙。朋友寫的工資是先前討論好的十元,而筆者寫的工資卻是十一元。朋友一臉茫然,問筆者為何。筆者解釋:「即使我給十一元,仍比合理工資低,而我給的工資比你的高出一元,我能請到最好和足夠的勞工,為什麼要守約?」換句話說,在涉及利益的前提下,之前所謂的「君子協議」根本沒人會守。朋友不是守了嗎?是的,但他將聘不到足夠的勞工。再者,即使同樣給出十元工資,筆者亦能於其他方面使詐,例如給員工額外的交通補貼。這樣即使工資一樣,筆者的公司仍是更吸引的。這個「十元協定」無疑是不可信的。為免將遊戲變得複雜,讓我們將補貼的情況拋諸腦後。
讀者可能意識到筆者給十一元亦是不明智的做法。是的,最明智的做法是給市場合理工資(以下將會解釋),但筆者明知朋友不會玩,所以只給出十一元。朋友守承諾主要是因為這是遊戲,無論結果如何,他都沒有任何得失。但試想在真實的商業世界裡,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所付上的代價輕則利潤減少,重則結業。
遊戲重新開始,筆者再次提議將工資壓到十元,有了上一回的經驗,雖然朋友再次同意了,但結果我們都寫了三十元。試從逆向歸納法(Backward induction)推想:若最終他給十元,我給十元一角就會贏。可是,我想到的,他同樣會想到,他便會給十元二角,我應該給十元三角才會贏。不!他也會想到,所以他會給十元四角,我應該給十元五角才對。如此類推,一人分飾兩角不斷推想,最後我們都會寫下三十元,營商情況不能承受高於此工資。
參與者越多 協議越困難
終於,朋友明白了「協議」壓低工資是多困難的。讀者可能已經知道遊戲是根據博弈理論(Game Theory)所設。當然,由於篇幅有限,未能如教科書般列出所有條件。有人可能認為,只要在合約中加上毀約的懲罰條款便能令協議成功。但此舉相當複雜,需要考慮協議所帶來的未來得益、兩家企業預期同時存在的時間等等。最大問題是,如果一方毀約,將來對簿公堂,由於案件涉及社會利益,很可能被公開,到時企業只會名譽掃地,因此,懲罰條款亦難以促成「協議」。
遊戲中只有兩個參與者,結果也是協議不成,難怪不少經濟學理論或書籍亦指出,市場參與者數目未必是問題。即使市場中只有一個僱主,若考慮到有潛在的競爭者進入市場與其競爭的可能,僱主亦不易壓低工資。當然,若市場的參與者愈多,協議則愈困難。因此,除非我們有強力的證據,否則不應輕易指控企業「協議」壓低工資。
最後,本港零售、飲食、清潔等行業正受勞工短缺所困擾,企業爭相聘請勞工,協議壓低工資的可能性則更低。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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