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基亮 法律博士候選人 香港大學研究員
古思堯早前因燒國旗、辱區旗被囚九個月。剛從赤柱監獄走出來,他又與楊匡等人在8月1日解放軍建軍節焚燒軍旗,試圖越過警方防線,到解放軍總部正門呼喊「解放軍撤出香港」。早於1999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訴吳恭劭」一案可見,焚燒旗幟(尤其是具有象徵意義的旗幟)等行為有機會損害公共秩序,被起訴的人不可以言論自由被限制作抗辯。古思堯燒國旗區旗被囚,現在又挑戰法治,燒軍旗製造事端。喊過口號辱罵解放軍,又罵香港警察安排不周。縱然警方連大鐵桶也為示威者準備好,滋事者仍燒警方文件以示不滿。
《蘋果日報》一貫製造輿論支持滋事者,在同日《蘋果》抹黑解放軍,指市民會因「穿錯衣服或說錯話,被軍人『遞解出境』或武力對待,梁振英也幫不到你」。報道荒誕得使人失笑,實際上,解放軍在香港執行的職務與普通市民日常生活根本沒有直接聯繫。《基本法》第十四條確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而駐港人民解放軍則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但不會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的法律。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蘋果》又重提中環軍用碼頭一事,怪政府「撥地給中央」。特區政府重申計劃源於中英兩國1994年《軍事用地協議》,不會與駐軍簽署撥地契據。吃裡扒外的反對派沒說殖民時代英政府半句不是,卻誣指港府沒有諮詢,但城規會事實上收了近萬份申述書。此外,《蘋果》一邊指解放軍佔據中環,另一邊又胡說駐港解放軍近期訂製一款新的運送車是為了應付戴耀廷等人發起的「佔中」。很明顯,喉舌為了宣傳反對派的政治運動不惜誣陷解放軍,塑造「被迫害」的局面。
隨著預期的「佔中」運動迫近,反對派要煽動更多人參與,可預計的是將有更多警方執法行動或政府部門的決定被扭曲成「打壓」。反對派奴性難改,事事堅持學英國,卻不知連即將公投獨立的蘇格蘭也有英國駐兵。試問在「一國兩制」下駐港解放軍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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