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捉迷藏。網上圖片
卞允斗
我是農村生長的老村民,在童年時代玩過的遊戲中,最樂意玩的就是捉迷藏了。那時不叫捉迷藏,叫「藏模糊瞎」。
每到晚上,小夥伴們就湊到一塊兒,毫不厭煩的玩起「藏模糊瞎」。小夥伴們先分成兩組,一般是三五個人一組,爾後,領頭的伸出小拳頭,「剪子包袱錘」,誰贏了誰先藏。
在我的記憶中,捉迷藏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在白天,將一個參加遊戲者的雙眼蒙起來,令他不能視物。其他的遊戲參加者,就在他的身邊周旋,引他來捉,這種就叫「場地捉迷藏」。
「場地捉迷藏」玩法特有意思,再就是,用手絹或布條把逮者蒙住眼睛,其餘的小孩兒則分別躲起來做被逮者。待藏的小孩兒藏好了後,被蒙眼的小孩兒則拿掉蒙眼睛的物品,去尋找藏好的人。被逮住的人代替被蒙的人繼續遊戲,如果被蒙眼者長時間找不到藏者,藏者自動現身,蒙眼者輸,繼續做逮者。
第二種玩法,是幾個參加者,在限定範圍內的地方匿藏起來,要另外的參加者把他找出來。這種玩法叫做「流動捉迷藏」,大人孩子都適合玩。
「流動捉迷藏」選定房屋密集的地方,也可以在樹林裡,只要隱蔽物多就行。無論多少人,一般情況下按相等的人數分為兩組,有時藏的人比搜尋的人多。搜尋的一組問道:「藏好了嗎?」若沒有人應答,就證明已經藏好了。搜尋組把人分開尋找,尋找時還留下一個人看「老窩」,以防被搜尋一組有人返回「老窩」。
藏的那一組佔據主動位置,就看靈活程度了。躲藏的那一組的人被找出來,或者在回「老窩」時被逮住,就算輸了。贏了的一組就再去藏,輸了的一組就再去找,循環往復,整整一個夜晚,不知道循環多少遍,直至大部分孩子玩膩了,或者睏倦了為止。
這兩種捉迷藏遊戲的冠名,當然是現在的事啦,想當初光顧了玩,哪裡有起名字的本事?我記得在老家玩和到姥姥家、姑姑家、姨媽家都是一個玩法。雖然「十里不同風俗」,玩法各不相同,但大同小異。
捉迷藏為民間兒童遊戲,且早已形成,因其娛樂性,還受到了成人的歡迎。自唐代起,就有了正式的文字記載。沒有記載的,可能更早些。
元人伊世珍在《琅繯記》卷中引用《致虛閣雜俎》,記載了唐明皇和楊貴妃玩此遊戲的場景。唐代詩人元稹在《雜事》詩中,描寫了他與崔鶯鶯晚間捉迷藏的場景。五代時的花蕊夫人在《宮詞》中,記載了「內人深夜學迷藏,繞遍花叢水岸旁……」宋代司馬光砸缸的故事足以反映出捉迷藏在當時很盛行。明人沈榜在《宛署雜記》和清代褚人獲在《堅瓠集.二集》卷三中,均記載過兒童玩捉迷藏遊戲的情景。
捉迷藏這種遊戲,在上世紀80年代以前最盛行,很受孩子們的歡迎。那時沒有電視、電腦、遊戲和變形金剛等玩具,孩子們要玩耍,就從捉迷藏中尋找刺激感。當在某個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小夥伴,立馬感覺到興奮無比。找人是一種尋找幸福的感覺,體會到童年的純真、無邪,在玩樂中和同伴們配合默契,在獲勝中增加友誼。
我女兒在未上學的時候,最喜歡與我捉迷藏,一般是她藏我找。我問她「藏好了嗎?」她回答「藏好啦,我藏在桌子底下啦。」有時藏在被窩裡,只蒙著頭,撅著小屁股,還能找不到嗎?可見,兒童們玩遊戲時是多麼天真啊!
時下,農村兒童有的還在玩此遊戲,但已呈現減少的趨勢。城市家庭的父母與孩子偶爾玩這個遊戲,也是在孩子們做作業的間隙放鬆一下。幼兒園孩子很喜歡這個遊戲,玩的時候孩子們很興奮,儘管玩累了,但餘興未盡仍舊想再玩。
捉迷藏作為一種歷史悠久的民間遊戲,具有民間兒童情有獨鍾的典型特點。它有著廣泛的趣味性,內容生動活潑、輕鬆,規則簡單易懂可變,開展的隨機性大。多為集體性遊戲,需要同伴之間的合作和互動。兒童自由玩耍和嬉戲,不需要特製的玩具,也不受特定條件的限制。
捉迷藏遊戲也是我國優秀民間文化的組成部分,不同地域有著不同的審美情結,折射和反映著兒童們天真爛漫的心態。讓現代的孩子們了解和傳承這一民族文化,無疑會使家庭、鄰里、同伴這些自然群體吸納和諧元素。尤其是未成年人通過遊戲增加自我感、責任感,對於處理好人際關係間的親密性,必將產生積極影響。
捉迷藏能鍛煉孩子的認識力和社交技巧,藏匿起來不讓別人發現。經歷各種巧妙的方法和策略找到藏者,要求參與者眼明耳聰,奔跑要及時,對孩子的智力和體力都有利。在帶給孩子精神愉悅的同時,還可促進其認知、體能、情感、社會性等各方面健康發展。對於克服孤獨和焦慮都有很好作用,還能夠提升孩子們認識周圍的世界,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
捉迷藏也講究戰略戰術,技巧就在於「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捉迷藏」這一名詞,也可以指辦事令人無法了解,摸不透,戰術上指迷惑對方,使對方摸不著己方意圖。大概「麻雀戰」、「游擊戰」、「運動戰」、「地道戰」與捉迷藏有關係吧。遊戲也好,戰術也罷,不在乎玩的形式,只有參與者才知道「樂在其中」的奧秘。
久違了「藏模糊瞎」!遠去了「捉迷藏」!時光荏苒駒過隙,這些兒時的遊戲,只有停留在回憶中,用筆把它寫出來是最好的記憶方式。或許,當好教練,培養子孫,老一輩在傳承優秀民間文化上,切不可玩「躲貓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