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庶
戴耀廷日前在《蘋果日報》撰文,宣揚「佔中」的一個步驟,就是仿效「台獨」分子「公投」,反對派制定了若干個「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方案」之後,然後進行「電子公投」,「有關的公投,可能是由部分現職議員辭職啟動補選,或是以電子投票平台在民間進行表決,就如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進行的民間全民投票一樣。」「公投綁選舉」是台灣民進黨推行「台獨」的把戲,戴耀廷將這一種把戲搬到了香港,這說明了戴耀廷的政治居心何在,他不過是一個分裂主義分子而已。
在香港搞什麼「公投」,都是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香港並不是一個獨立國家,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的特別行政區。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香港是一個地方政權,香港根本沒有法律地位舉行什麼「公投」。任何冠上了什麼名堂的「公投」,都是非法的,完全無效的。
世界上的「公投」,都是由國家的憲法所規定的一種民主形式,經過了憲法文件授權,由政府提出,也必須符合很高的投票率作為門檻,對重大問題進行表決。戴耀廷所謂的「公投」,沒有憲法依據,完全缺乏法理的授權和科學性,也更加沒有什麼公信力,這不外是一齣鬧劇。阿貓阿狗都可以搞的「電子公投」,完全是虛幻世界的遊戲,不值得相信。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利用軟件,重複投票,達到自己所需要的結果。連戴耀廷也承認,「電子公投」公信力很有問題。
這在在說明,戴耀廷並不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法律學者,而是一個徹頭徹尾的互聯網老千。他可以先搞出一個違反《基本法》的所謂普選方案,然後,發動自己友進行大量重複投票。稍稍有憲法學知識的人,都知道香港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可能舉行甚麼「公投」,也知道世界上的「公投」,都要經過憲法授權,不是由民間幾個人就可以提出。戴耀廷拿出這些三腳貓的「公投」,企圖欺騙700萬香港人,可說是一拆就穿煲的騙局。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要採取五步曲,才可以提出2017年行政長官的普選方案。戴耀廷提出由立法會議員辭職發動「公投」也好,舉行所謂「電子公投」也好,完全不符合提出普選行政長官方案的程序,也不可能被人大常委會所接納。非法的「公投」,一定會徹底失敗。余若薇勾結黃毓民過去已經搞過「公投」了,結果一敗塗地,700萬港人一定不會容許他們再一次胡鬧,更加沒有人會被假「公投」所騙。
戴耀廷前一階段,千方百計喬裝打扮,大談什麼「和平與愛」,大談什麼「符合國際標準」,現在圖窮匕現,終於露出了真面目:要搞完全不符國際慣例和憲法的假「公投」,他不過是陳水扁的追隨者,把香港引向分離主義的政治老千。這和毛孟靜、范國威在「台獨」的報紙上刊登政治廣告的手法和目標完全一致:「港獨」串「台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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