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談到政改的時候指出:香港並非獨立國家,因此中央在選舉設計上「不可能沒有角色」。李柱銘立即心虛膽怯,說「若然中央要透過提名委員會的四大界別組成方式及整體機構提名,篩走不喜歡的人,一定是假普選」。李柱銘的「假普選」論,其實是要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國家,踢開基本法,另外搞一套。他的所謂「真普選」,完全是沒有國家授權、沒有憲法授權,根本無法實現的空中樓閣。
反對派連續兩屆派人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第一個是梁家傑,第二個是何俊仁,都輸得很慘。反對派的李柱銘、陳方安生、梁家傑,同一時間走出來談論「假普選」,都是推銷「公民提名」。這樣做的目標,是要建立一個必然有反對派入閘的、反對派必定取勝的選舉制度。
李柱銘口中的所謂「篩選」,是使用了語言「偽術」,妖魔化基本法。難道英國和美國這些西方民主國家,就沒有初選制度嗎?無論是美國的共和黨、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都不是「公民提名」的,都要經過黨內的提名和初選,淘汰一大批候選人,然後讓美國的選民,進行一人一票選舉。按照李柱銘的邏輯,美國和英國都是「假普選」了。
任何選舉,都要符合這一個地區或國家的憲法制度要求,符合國家的利益。任何的初選,也不會要求把候選人的條件寫成法律文件。初選的程序,就是挑選最有能力和最能夠體現國家利益的候選人。管理一個龐大的國家或者一個重要的城市,總不能隨隨便便找一個沒有政治能力和管理能力、更加沒有執政團隊的人物,貿然上台。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選舉,基本法更加作出了規定,要負責執行基本法,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要執行中央政府交給的任務。所以,為了避免一個完全不稱職的人、政治品格不合格的人,不被中央政府所委任,所以基本法設立了提名委員會的制度,目的是避免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
普選的定義非常清楚,經過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規定的提名委員會產生出行政長官候選人之後,全港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選出。李柱銘、陳方安生、梁家傑都可以報名參選,提名委員會進行初選,他們是否真正擁護基本法,是否真正愛國愛港,都通過選票表現出來。怎麼因為不能保證自己能夠贏出,就指鹿為馬說是「假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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