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孫西
12月5日,香港特區政府正式啟動為期5個月的公眾諮詢,2017普選特首被正式提上議事日程,全港市民對落實2017特首普選都抱有極高期望,熱烈地討論政改方案。港人最為關心的是,如何選出一位對國家和香港「雙負責」的特首,依法管治香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讓市民能夠安居樂業。
以提名委員會最為關鍵
在香港特區政府的政改諮詢內容中,列出了特首普選的七大重點議題中,以提名委員會最為關鍵。提委會在特首普選中擔當了非常重要角色,提委會是產生特首候選人的法定重要機構,亦是保障候選人符合市民期望和中央要求、具備愛國愛港必要條件的關鍵。
香港某些人卻稱不要提委會而要另設其他方法,這完全偏離《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近日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例會上明確指出,行政長官普選的提名委員會須堅持均衡參與的原則,須參照現時的選舉委員會,沿用四大界別,以體現「均衡參與」原則。他期望香港民意能支持依法落實普選,令香港政制發展向前走。
依法提名若干特首候選人
特區政府政改諮詢內容明確規定政改討論的範圍,指引香港選民勿將寶貴時間浪費在明顯不合法的環節和方案上面。香港特區政府政改諮詢文件指出,需要各界研討的議題主要包括:特首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提委會的選民基礎;提委會的產生辦法;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等。顯而易見,香港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是普選首關,確實應把好關,各界別推舉參加提名委員會的代表也須對國家和香港「雙負責」。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定,最終達至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也是2017年普選特首的法律基礎和依據所在,離開了這一條,普選就只能是一句空言。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香港強調,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是機構提名,須按照民主程序正式提名若干候選人,供全港合資格選民選舉。筆者認為,關於提名委員會人數和組成,可維持原選舉委員會總數和四界別比例不變;香港行政長官候選人宜限制在2至4人,既保證選舉公平競爭,又不浪費時間和資源。香港第一次普選的行政長官是個「政治職位」,提名委員會須嚴格審核所有報名參選行政長官者遞交的資料。
期待2017年落實普選
不久前,中共召開三中全會,作出一系列深化改革的部署。不少國家從中看到了龐大的商機,紛紛訪華商討進一步加強經貿等合作事宜,尋求確保在中國對海外投資的資金中分得一杯羹。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更應把握千載難逢的重要歷史機遇期,促進香港經濟全面轉型。因此,2017年香港第一次普選出的行政長官,理應注重發展香港經濟,最好熟悉和了解內地,積極促成香港與內地的全面融合,造福港人。
目前,香港政治、經濟、社會及民生方面仍存在許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加上市民訴求日益多元化,對特區政府施政提出了更高要求,普選產生的特首應是眾望所歸。因此,普選特首應具備良好管治能力和社會認受性,能夠逐步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回應市民多元訴求,以及提升香港在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和祖國統一大業中的獨特地位和作用。由此可見,普選香港特首候選人提出的施政政綱尤為重要,須接受市民的現場質詢。對於香港長期遺留的社會問題,如房屋、基層民生疾苦等問題,亦應提出具體解決辦法。
專家預見,2017年普選香港特首是一場具有歷史意義的特首選舉,將成為香港政制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藉此,筆者期望香港社會各界認真負責地提出普選方案和建議,共同珍惜這場關乎香港前途和命運的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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