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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港府日前推出4項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建議,消防主任協會對建議方案感到失望。協會表示,建議未能闡釋舊制公務員及新制公務員退休金安排不同的情況,當局亦誠意不足,未能解釋何謂「誘因」。協會又批評,當局建議審批工作交給各部門首長,等同推卸。
港府為解決因退休潮帶來的公務員團體人手不足問題,日前推出4項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建議,並諮詢4個月。然而,當局對推行建議尚未有方向和確實時間表,引起部分公務員隊伍不滿。
消防主任協會主席麥錦輝昨日表示,協會多年前已向當局爭取延遲退休年齡限制,但局方向來「愛理不理」。至港府去年完成人口政策文件,公務員事務局才急急向各工會「放風」,表示會研究退休年齡。協會對公務員事務局態度感到不滿。
麥錦輝指出,工會對諮詢方案大感失望,因當局未有清楚闡釋所有建議,包括拿取長俸的舊制公務員及2000年後入職的新制公務員,福利及退休金安排有何不同,「香港政府曾於上世紀80年代大規模擴充,現時消防處內部逾半同事俱屬舊制,建議方案根本未能釋疑」。他又認為,4項建議方案只須貼出告示就可實行,根本毋須浪費4個月諮詢。
籲不能單靠加薪留人
對於當局表示,會提供誘因留人,麥錦輝批評當局尚未在諮詢文件提出何謂「誘因」,亦未有考慮紀律部隊將屆退休同事日常薪酬。他解釋指,部分同事薪酬級數已達較上層位置,若於51歲退休,拿取退休金並繼續享受長俸,根本毋須繼續工作已可維持生活,認為當局不能單靠加薪留人。
斥審批交部門首長形同推卸
此外,當局日前表示,預料建議方案涉及大量公帑,但竟指沒有通過立法會審議需要,協會對此大感詫異。麥錦輝稱,既然建議牽涉大批公務員,即使公共財政影響不是今時今日顯現,亦不能得過且過。他又指,公務員事務局建議把審批延長聘用已屆退休同事的工作交給各部門首長,等同推卸,亦助長「馬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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