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及資深測量師 陳東岳
地產建設商會與其他商會及測量師行聯合刊登,以《無理稅項拖累本港經濟》為題的聲明,要求政府修訂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豁免自用、投資及重建等各屬正常商業活動的非住宅物業買賣所繳交的雙倍印花稅(DSD)。
聲明認同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所述「本屆政府致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等理念,然而政府近日開徵新稅而令中小企經營成本不斷增加,令本港固有競爭優勢遭到蠶食,亦阻礙商廈翻新及增加酒店與零售樓面供應等步伐。
聲明又指,政府以關注民生安居為新稅護航,一再重申各項需求管理而向住宅物業徵收的印花稅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可是向非住宅物業交易徵收雙倍印花稅,令屬於正常商業活動的非住宅物業買賣一併牽連。
港府自去年初實施需求管理雙辣稅措施之後,樓市各類物業成交大幅回落,當中針對住宅而作徵收各項辣稅,出發點是杜絕炒家及阻嚇非本地資金入市推高樓價,而港府同步增加供應,藉此令本地置業人士較易上車。
向非住宅物業「加辣」受非議
但針對非住宅物業實施雙倍印花稅,一直受到業界非議。港府的理據在於,非住宅物業價格太高,也會引致該些物業租金上升,從而影響營商環境,經營者亦會把加租部分轉嫁消費者,最後推高物價甚至通脹,也衍生民生問題。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市,正常的商業活動必然包括買賣各種資產,用抽重稅以加大交易成本去阻嚇買賣非住宅類不動產,有違商業原則。各大小企業包括銀行信貸者,都會有購買物業自用或出售物業套現的需要,對買賣交易抽取重稅,會窒礙這些正常商業活動。
筆者見到不少個案,經營者為避免承受加租之苦,在儲足首期後,選擇購入商舖或寫字樓自用,但現時不可能這樣做,購買商舖/寫字樓要付出雙辣稅成本太高,況且這些稅款是不會獲得銀行借貸的,買入徵稅門檻太高,令這些經營者唯有繼續被迫捱貴租,一個可能是勉強慘淡經營,另一個可能是搬到較次地點的商鋪/寫字樓繼續經營,最壞打算是被迫結業。
筆者所說的中小企業包括各行各業小商店及專業人士如醫務所、律師及會計師樓等。假如港府真正想針對的是投機買賣,更實際的做法是就着每次炒賣所獲得利潤加大徵稅。
長線持物業保本乃全球通用
筆者認同港府應考慮因應業界意見而作出適當修訂相關措施。現時處於低息環境,某些機構或人士比如退休基金及長者,不能承受高風險投資,持有物業取其保本兼有穩陣租金回報是全球通用的做法,長者冒風險投資而蒙受巨大損失,是大家所不欲見,筆者建議,長者長線持有物業(包括住宅)作收租之用,亦應該豁免DSD。■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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