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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於2007年取得15.65億元撥款用以更換空管系統,但合約出現延誤,令新系統至今年10月仍未啟用。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民航處除被揭發擅自「圈地」、建築與採購外,更被審計署發現行政失誤,其中新空管系統延誤逾兩年至今仍未能啟用,又錯估精密跑道監察雷達的技術革新,令雷達在使用約20個月至4年後即告停用。審計報告亦批評民航處從沒有檢視空管服務費執行成效,導致政府收入損失。審計署建議民航處應加快修正空管系統未解決的缺漏,並採有效措施防止過境導航費拖欠。當局同意審計署建議。
空管系統延誤逾兩年未啟用
審計報告發現民航處多項行政失誤,其中民航處於2007年取得15.65億元撥款用以更換空管系統,當時預計新空管系統可於2012年12月啟用。但8份主要合約中,有關「航空交通管理系統」的合約在推行上出現延誤,令新系統至今年10月仍未啟用,甚至要明年才能運作。報告發現,有關合約至今已修訂過兩次,合共涉款8,900萬元,至今年6月尚待跟進的缺漏與關注事項,及由用戶提出的意見,分別仍有76項及420項。
報告亦發現民航處「計錯數」,包括曾於2000年耗資逾1億元增設精密跑道監察雷達,以便機場兩條跑道可以獨立混合起降模式運作。雖然顧問研究報告曾表明獨立混合起降模式有其掣肘,但民航處當時相信技術或會改進。可惜預期的技術革新沒有出現,令雷達只能用於其他用途,其後更變成為輔助性質,在使用約20個月至4年後即告停用,及由2005年起轉為備用模式。
審計署亦發現,在每次檢討空管服務費收費水平,並實施建議過境導航費後,民航處從沒有檢視執行成效,以確保收費水平能助達到收回全部成本。
審計署建議民航處處長應聯同航空交通管理系統承辦商,加快修正航空交通管理系統尚未解決的缺漏,並密切監察餘下合約工程,盡量減少項目再次延誤。同時,民航處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拖欠過境導航費個案令政府損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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