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婷)政府決策局及部門經常僱用服務承辦商及專業人士提供服務,審計署發現,政府過去10年在有關方面的開支大增1.7倍至2013/14年度的71.8億元,認為有關部門慣用單一招標或把合約集中批予某數間承辦商的做法,影響價格。審計署又認為,教育局是時候將與「學生評估」計劃相關服務的招標方式改以公開形式進行,並找出相關計劃使用率偏低的原因。
審計署就衛生署、教育局、食環署及康文署僱用服務承辦商及專業人士所採用的採購程序與做法,進行審查工作。報告指出,衛生署自2003年起採用單一招標方式僱用承辦商在機場為訪港旅客提供健康篩檢服務,合約價值由3,060萬元大幅增至2012年4月至2016年3月的8,290萬元,增幅達171%。若按每工時收費計算,機場的篩檢服務是邊境及郵輪碼頭透過公開招標所獲得類似服務的2倍。審計署認為衛生署進行投標時,需要審慎評估所有相關因素,取得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所需服務。
14體育館管理全交同一承辦商
食環署將19個地區合共25份、總值19.13億元街道潔淨服務外判給5個承辦商,其中一間公司獲批10份合約,價值達總額38%。審計署認為食環署日後招標需增加競爭及減低合約過度集中的風險。
此外,康文署亦曾將14間體育館的管理支援服務全數判予一名承辦商。根據招標文件,投標者需符合若干規定,包括必須具備相關多年經驗,審計署認為康文署需檢討能否修訂有關規定,以鼓勵競爭、增加選擇及避免過於倚賴單一承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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