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特首梁振英日前在一個論壇表示,選民在將來的選舉中,可以用選票將「拉布」和支持「佔中」的反對派議員「踢走」。梁振英的言論隨即引發反對派的反彈,指梁振英是要「撩交打」云云。不過,反對派恐怕自己也是心中有數,梁振英的說法其實代表了不少市民的心聲。選舉本質上就是選民以選票給政客「打分」,「賞善罰惡」。反對派近年至少犯下了「三宗罪」:一、收受黎智英「黑金」豢養,甘當其禍港馬前卒;二、發動「港版顏色革命」的非法「佔領」禍害港人;三、將「拉布」恆常化,在立法會不斷發動「不合作運動」倒香港米,損害港人福祉,還有其他惡行更是罄竹難書。在外國如果有政黨屢屢幹下違背人民利益的勾當,肯定不可能「留低」。對於反對派,市民不以選票「票債票償」,還有道理嗎?
李卓人、梁國雄最貪婪虛偽
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早前被揭發涉嫌長期收受前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巨額捐款,並沒有按照議員守則的規定,向立法會申報。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日前初步決定,向事件其中兩名「主角」,包括工黨主席李卓人及社民連主席「長毛」梁國雄展開調查。據悉,委員會有意傳召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工黨秘書長郭永健、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等作供。
黎智英的「黑金醜聞」愈揭愈多,隨着秘密文件陸續公開,相信還有不少猛料會被揭發出來。可以說,這次醜聞是反對派近年遭受到的一次最大衝擊,對反對派產生了巨大的殺傷力。有人現在還為反對派辯護,指政黨政客收受捐款並沒有什麼大不了,黎智英捐錢也不是犯法,不必大驚小怪。這種辯解不值一駁,原因是反對派一直都自以為戴上道德光環,事事站在道德高地,動輒「利益衝突」、「官商勾結」不離口,對於涉及金錢的事自然要格外敏感。現在反對派卻被揭發收下金主大額支票,黎智英與外國勢力又有千絲萬縷關係,反對派多年來收金不報,由一個商人「豢養」,拿人手短,吃人嘴軟,還有何道德光環可言?最諷刺的是,案中兩名主角李卓人、梁國雄,一直裝出一副為弱勢請命的模樣,但原來背後卻是貪婪無恥,私自「獨吞」大筆「黑金」,世界上有一邊拿錢一邊以公義自居的「民主鬥士」嗎?「黑金醜聞」粉碎了反對派的所謂道德光環,誠信早已破產,被「票債票償」是理所當然。
收錢禍港 應趕出立法會
反對派身為民選議員,卻收受金主大筆「黑金」,公然在議會上擔當其代言人,並且擔當幕後勢力的亂港棋子。去年的非法「佔領」行動對香港帶來了沉重的傷害,社會民不聊生,法治遭受重創,法治尊嚴受損,導致各種違法行徑此起彼落,「鳩嗚」、「光復」無日無之,全港市民都成為輸家。這一場表面上爭取「真普選」,實為奪取香港管治權的「港版顏色革命」,在台前領導的是「雙學」及「佔中三丑」,但在背後動員配合的,卻是反對派議員。李卓人的工黨負責「佔領區」的保安工作,公民黨一班大狀律師提供法律支援,反對派議員更大力動員支持者參與,甚至開放立法會辦公室作「佔中」指揮部。在這場「佔領」禍港行動中,反對派絕對是罪魁禍首。然而,在現行的法律之下,能否追究反對派議員的罪責,恐怕難以令人樂觀。這樣,選民手上的選票就是最有力的懲罰武器,要他們付出代價。
近年反對派有一個明顯趨向,就是屢屢與市民利益、香港利益過不去。他們高舉所謂民主旗幟,就以為可以少數凌駕多數,動輒癱瘓議會,對所有政策包括經濟民生政策大打「拉布戰」,所謂「不合作運動」根本沒有任何正義性、合理性可言,一味為反對而反對,罔顧市民福祉,說明反對派已經反政府反昏了腦。恐怕只有用選票將他們趕出立法會,在議席大過天之下,才有望令他們稍為清醒。如果他們做了壞事不必付出政治代價,各種禍港行為只會無日無之,這是全社會都不希望見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