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上月中,中國社會科學院公布2015年《城市競爭力藍皮書》,指香港「守成有餘、創新不足」,我們的綜合經濟競爭力排名更13年以來首次跌落第二位。香港作為成熟的經濟體,有穩固的根基,在國際上亦有良好的競爭力,但面對內地城市和鄰近新興經濟體近年急速發展,優勢逐漸收窄是不爭的事實。為了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政府一直積極擴大和深化支柱產業的優勢,協助它們向高增值方向發展,並好好把握國家經濟發展帶來的機遇。同時,我們亦加緊推動新興產業,令經濟多元化,為香港長遠發展打好基礎。其中,創新及科技在今天瞬息萬變的社會中至為重要。
為了進一步推動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行政長官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建議再次啟動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工作。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新局只是將現時的創新及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撥歸旗下,成效有限,甚至有架床疊屋之嫌。但我認為,針對現時政府架構在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方面所面對的限制,這建議是合適的改善方法。況且,成立新局並沒有增加大量人手,新增開支每年約3,000萬元。
目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除了需要處理創新及科技政策有關的工作外,還負責投資、商貿、旅遊、通訊、創意產業等範疇。局內不論政治任命官員或公務員,在創新及科技政策的制訂和統籌工作方面都受到一定的時間局限。新局成立後會有新的局長及常任秘書長,他們將可更專注地帶領政治團隊和公務員推動行業發展,並通過與不同持份者更緊密合作,更清楚了解他們的需要,制訂便利措施,促進「官產學研」之間的協同效應。
有人士亦質疑,為何不將電訊、廣播、創意產業、甚至知識產權等政策範疇一併移轉至新局?其實每個重組方案也可以有不同的組合。我認為最理想的做法,是先讓新局專注處理創新及科技事宜,如果負責的範疇太多,便會失卻成立新政策局的原意。我們可以在新局成立一段時間後,根據其實際運作經驗檢視是否需要擴大其職責。但如果新局不能投入服務,這些討論只會一直停留於紙上談兵的階段,對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毫無幫助。
我們期望,在創新及科技局成立後,能夠加強對業界的支援,締造有利環境,推動研發成果實踐化和商品化,並鼓勵私營機構投資研發。新局亦會制訂政策,促進相關行業的人力發展,協助發展基建設施,以及釐定技術和專業標準,讓香港通過創新及科技推動經濟持續發展。
在今天講求高科技、高增值的趨勢下,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不但對創新及科技發展有利,長遠而言亦能推動整體經濟發展,對香港百利而無一害。我們實在不應再蹉跎歲月,必須急起直追。
今年2月,由於部分議員「拉布」的關係,令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相關的人事和撥款建議無法在「死線」前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通過,我們因此需重新向立法會提交決議和向財委會提交人事和撥款建議。我很高興立法會在上星期三通過決議,希望財委會亦能夠盡快通過相關建議,盡早成立新局,為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注入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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