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在今年3月1日由「熱血公民」等激進派發動的「光復元朗」行動中,多名示威者因違法衝擊被捕,3男1女分別被控以襲警及阻差辦公罪,其中女文員吳麗英被指控「以胸襲警」,經審訊後4人全被裁定罪名成立。本來,這只屬一宗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在審訊期間,有激進派竟然威嚇裁判官陳碧橋,有人在法院門外高喊「狗官」,有人更在網上發表大量具威嚇性的留言,這些行徑不但是對法官人身安全的威脅,更是對香港法治社會的挑戰,對香港核心價值的侵害,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然而,一直將司法獨立喊得拆天的反對派政客,包括一班公民黨的大狀、律師,卻是政治蓋過專業,屁股決定腦袋,竟然對有法官被威嚇一事不置一辭,沒有批評激進派惡行之餘,日前更糾眾到警察總部外示威,反過來指責法官判決過重。有反對派政客可能出於自身的特殊癖好,在大庭廣眾男兒身戴胸圍,以諷刺「胸襲」事件云云,但卻是怪模怪樣,丟人現眼,以為羞辱他人,實質自暴其醜。不過,他們雖然外表「騎呢」,但其行為性質卻極為嚴重,等於是公然抹黑法庭,已經觸犯了藐視法庭罪,警方應該將有關人等拘捕,而一些法律工作者知法犯法更應除牌處罰,不要讓這些害群之馬影響香港法律界名聲。
事實上,反對派是有意扭曲、炒作所謂「胸襲」事件。從當日片段可見,吳麗英不但故意用胸撞向警員,接着更高喊被「非禮」,目的顯然是要誣陷警員,並且煽動激進者發動衝擊,意圖製造更大的混亂場面,威脅社會治安以及在場人士安全,這才是裁判官判她入罪的主要原因。而且,吳麗英早已是慣犯,過去屢次參與違法抗爭,早有前科,當日企圖製造「非禮」事件煽風點火,居心不良,判處具阻嚇性刑罰,合情合理。反對派以「胸襲」來轉移視線,不過是將焦點模糊,大打悲情牌,試問如何令人信服?
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社會的基石,法官判案絕對不容威嚇。現在反對派政客及激進派不但攻擊警員和法官,更在社會上發動連串的政治行動,目的就是向執法和司法機構施壓,令警員動輒得咎,令法官不敢再依法判決,甚至是息事寧人將違法者輕輕放過,這才是反對派發動連串政治行動的真正目的。如果讓他們得逞,香港的司法獨立必將蕩然無存,將來違法亂紀者只要打出政治旗號,高喊「爭取真普選」,警方及法庭都莫奈他們何,香港還有何司法獨立可言?市民的人身安全還如何得到保障?
香港是世界排名前列的安全城市,當中主要歸功於一隊專業的警隊,而法治更加是香港繁榮安定的基石,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但現在反對派卻不斷侵害香港的基石。在港大副校長事件中,公然向校委會施壓,「霸王硬上弓」迫其接納一個不夠格的陳文敏做副校長。現在他們又要攻擊依法判決的法官,抹黑盡忠職守的警隊,為了政治目的不斷對香港珍而重之的制度及價值潑污水、挖牆腳,蠶食香港的核心價值,這才是香港社會的最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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