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靖雅
港大的風波,追根究底,始作俑者就是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的幾筆糊塗賬。匿名捐款就如政治黑斑,愈來愈大,重重疑點仍未有解開,令不少在校生、畢業生、教職員同感疑惑心痛。
以「經手人」混淆真正金主
金主究竟何人?來自何方?戴耀廷的態度既抗拒亦多番迴避;過了6星期才說是由「佔中」發起人朱耀明捐出,然而,這番說詞並非事實,據港大審核委員會報告顯示,朱某人只是其中130萬元捐款的中介人而非金主,戴耀廷卻把「朱耀明」當作捐款人呈報,這種以非為是的說法,不僅有違道德,更阻礙真相的發掘,與戴耀廷法律學者的身份嚴重不符。戴耀廷的百般遮掩,不禁令社會對金主的身份更好奇,金主究竟是何方神聖?為何戴耀廷冒險犯難,堅持隱瞞?
為「黑金」掩人耳目
頗為詭異的一個巧合在於,戴耀廷曾向校方聲稱約35萬元的捐款是用於人文學科與法律研究及聘請人文學院研究助理,但最終卻用作聘請研究助理為港大民研的「佔中公投」工作,此舉既沒有向相關部門上報,亦違反了捐款用途,更有利益衝突之嫌,就像打着學問、法律的大旗,以學者的身份凝聚支持者。然而,戴耀廷借種種機會作失德、違規之舉,行為嚴重偏離了學者的道德操守,更遑論身兼傳道解惑的教職。有合格的靈魂,才會有合格的人。法律學者知法犯法,是最不可靠的道德典範!
捐款來歷不明 為何樂於接收?
據報,時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收取戴耀廷其中30萬元捐款時有查問,並知悉捐款人身份,那麼為何當日不如實向校方報告?難道他覺得無須向校方交代此中細節?此舉是否想繞過大學拒收匿名捐款的關卡,於是選擇性地處理捐款?亦因此,儘管有着多年管理經驗,又儘管為不同的捐款作出多番的簽署下批至各使用項目,陳文敏亦繼續感到不需要「核實捐款來源」,不需向校方匯報「捐款人身份」。
或許,有些政治動物當職位到達一定的高度時,反而麻痹了個人的操守與道德觀,令一個本來高智慧的知法者,亦直奔「誠信缺失」的災區。如陳文敏、戴耀廷之流,一個個法律學者,他們不是剛上學的新生,他們繞過校規,踐踏校規,視香港大學的責任、聲譽如無物,這樣又如何能以身作則,帶領學生做好學問,帶領大學蜚聲國際?
在喧囂的年代,道德缺位,操守失格,很少有合格的靈魂,而陰暗潛伏的政客難免甚囂塵上,混跡學院,然而這類生物,就像危險劇毒,不宜任之從之,以免毒草蔓延,劇毒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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