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桂英 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會長 荃灣區議員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近日在紀念基本法頒佈25周年的研討會上發表題為《正確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的講話,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在香港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如果只是用簡單一句「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去理解張曉明主任的講話,肯定是斷章取義。張主任的講話,是依照基本法對行政主導體制、中央與地方授權關係作出明確無誤的論述,是今天香港社會的客觀政治現實,其中絕對沒有任何收緊香港高度自治的意思。
在講話中,張曉明主任談到今天香港的政治體制借鑒了一些港英時期行之有效的模式,當中有一些優化。只要我們細想,就知道港英時期,即使是後過渡期中,香港的政制也不是絕對意義上的「三權分立」。論憲政地位,港督是要比立法局及本地法院高,因為港督是由英皇指派的,其地位是連接英國政府及香港。對於立法局,由於香港一直是以港督為權力核心,到回歸前夕都是行政主導,更只是在回歸前幾年才取消港督任立法局主席的規定,因此港督權力比立法局大是毋庸置疑的。對於法院,港督在憲制上比本地法院高,終審權在倫敦樞密院手上。因此,在港英時期的政治體制從來都沒有像美國般的「三權分立」。
港督在香港政府與倫敦間起�蚍玶塈@用,突顯了港督的地位。如今行政長官也是起�茩輕銡S別行政區與北京中央政府的樞杻作用。這是因為香港從來都不是獨立的政治實體,首長都需要向中央政府負責,這跟主權獨立國家是有根本性區別的。
回歸後行政長官的產生方法要比港督民主,這是回歸後的進步。而立法會也要比回歸前的立法局有更大權力,產生方法也更為民主。然而,香港的政治體制依然是行政主導,政府的權力要比立法會大,行政長官享有特區之首的超然政治地位。但立法會依然是獨立運作,不受行政機關干擾的。因此,張曉明主任所說的只是香港每日都在進行的政治現實,並不是要改變香港現行的制度。雖然行政長官的地位最高,但也不等於凌駕於法律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