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9月19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文匯論壇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曉明講話 正本清源


蕭平

《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譯載如下:

張曉明所講香港政制是行政主導而非三權分立,不過是重申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與成文規定,卻引起軒然大波,甚至受到惡意攻擊。看來,香港社會對基本法存在重大誤解,正本清源不僅必要,而且刻不容緩。

香港不是三權分立。認為香港是三權分立的言論,無論出於何種動機,都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就是把作為政治體制一種特定模式的「三權分立」,與任何一種管治形態都具備三權混為一談。現代社會,國家也好,地區也罷,都由行政、立法、司法三種權力構成管治架構,只是三權之間的互相關係、權力配屬有所不同而已。但「三權分立」則是一種主權層面的政制設計,有特定的內涵與邊界。宋小莊先生對此有專門介紹,各位不妨讀一讀9月14日的《大公報》。

香港只能是行政主導,或者叫行政長官負責制,這是由既定的憲制地位決定的。作為單一制國家下一個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香港有管理自治事務與維護中央權益的雙重職責。因此,在中央有效管治與香港高度自治之間,需要一個支點,或曰結合部,這就是行政長官。中央管香港,一靠基本法,二靠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在特區政權架構的設置和運作中,必然處於主導地位。香港的行政主導,不僅體現為政權運作方式,更是獨具特色的政權組織形式。

鄧小平早就說過,香港不能搞三權分立,並以此為基本法設計香港政制定下基調。香港政制最大的特點是行政主導,關於這一點,從中央高層官員,到內地與香港的學者,都已強調又強調,重申再重申。

然而,香港回歸已經18年,對於特區政制的理解還是如此含混,的確需要深刻反省。一方面表明基本法的宣介遠遠不足,一方面也表明某些刻意的曲解危害甚深!長期混淆概念的惡果就是習非成是,弄假成真,這正是香港當下立法擴權、司法至上而行政主導不彰的深層根源。

相關新聞
行政長官制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地方政權組織形式 (2015-09-19)
張曉明主任闡述的是基本政治現實 (2015-09-19)
「三權分立論」是「港獨」的「理論淵藪」 (2015-09-19)
曉明講話 正本清源 (2015-09-19)
戴耀廷陳健民對「佔中」死心不息 (2015-09-19)
來論:《蘋果日報》攻擊張曉明論述手法卑鄙低劣 (2015-09-18)
廿四味:反對派所謂「Q嘜認證」不過是黨同伐異 (2015-09-18)
釐清香港政治體制 維護特首「超然」地位 (2015-09-18)
張曉明講事實正視聽 促港發展回正軌 (2015-09-18)
攜手打造中美關係互利共贏新格局 (2015-09-18)
激進派頻趕客令港蒙羞 (2015-09-18)
政治自由 依法治港 (2015-09-18)
張曉明不迴避爭議 權威解讀香港政治體制 (2015-09-17)
廿四味:黎智英為何在「佔中」周年前夕炮轟「雙學」? (2015-09-17)
張曉明釐清香港政制正本清源 反對派「凌駕論」扭曲基本法 (2015-09-17)
《蘋果》濫用「新聞自由」多行不義必自斃 (2015-09-17)
假種票真滅票手法卑劣 (2015-09-17)
西方走廊:世界翹首靜候「習奧會」 (2015-09-17)
青面師爺氣數盡 黃口小兒智力低 (2015-09-17)
來論:「民主動力」搗鬼有術 只能是自暴其醜 (2015-09-16)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論壇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