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洋 香港禮德齊伯禮律師行航運部律師 2015年香港首屆十大傑出新香港青年
特區政府最近提出要改變過去「積極不干預」政策而轉為「適度有為」地參與經濟發展。面對全球航運和大宗商品市場持續低迷的窘境,香港港口和航運業恰好可以成為政府是否可以有效做到「適度有為」的試金石。特首梁振英在11月15日參加金融發展局組織的論壇上正式提出政府正在成立一個新的航運機構。林鄭月娥在11月17日開幕的第五屆亞洲物流與航運會議上亦明確指出,為了更好地在提升香港航運服務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正在成立一個新的航運機構,將會承擔政策研究及發展,市場推廣及對外關係,以及開發人力資源和培訓等工作。
新機構須既有新意又有代表性
為了加強港口和航運業的吸引力和競爭力,2003年特區政府分別成立了港口發展局和航運發展局。在過去10多年中,這兩個諮詢機構在港口和航運政策制定過程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相關的推廣訪問。但是,面對近些年港口吞吐量排名下降以及航運服務業被同區競爭者逐漸趕超的挑戰,這兩個機構受限於其地位和性質而未能採取太多實際有效的應對措施。因此,新航運機構必須避免「舊瓶裝新酒」式的合併,真正履行相應職能,才有可能在鞏固和提升香港航運業競爭力方面「大有作為」。
有鑒於此,新機構應是一個香港航運業的整體代表性組織,具有制定綜合策略、維持和拓展香港航運業地位的作用。首先,廣納航運業內人才,以代表業內不同界別,尤其應吸納青年航運代表,以便相關的政策研究和市場推廣對於有志投身本港航運界的本地、內地和海外青年人更有針對性。同時,作為政府公營機構,新機構應該起到溝通橋樑的作用,令政府所提供的支援更加適切業界的需要,提升業界參與政策制定的積極性。為確保新機構在政策制定領域的影響力,當局應繼續秉承由相關决策局局長擔任領導崗位的傳統,並廣邀所屬業界立法會議員加入其中,方便行政、立法和業界間的聯繫溝通。
升級軟實力 加強競爭力
事實上,相較區域內的任何航運中心,香港依舊有整體優勢,卻一直無法開展持續且協調有度的對外宣傳,往往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新機構應該統籌市場營銷和推廣工作,以主導角色舉辦或出席在本港、內地及海外舉辦的國際航運活動,代表和維護香港在國際航運界的利益,並在國際航運事務上與中國內地相關機構配合,為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利益進行游說工作等。
航運人才,是香港能夠繼續鞏固和提升航運競爭力的關鍵因素。因此,新機構應積極聯合政府和業界,共同出資成立航運教育培訓信託基金,按照不同細分行業的需要,提供培訓資助。另外,充分激發諸如香港船東會、海運學會和海商法協會等既有行業組織的作用,令其開辦的航運類教育課程符合業界實際需求,也可成為新機構未來的工作內容之一。事實上,就算新海事機構不能成為法定機構,也可借鑒法定機構的一些成功經驗,加強社會對航運業的正面認識,透過肯定業界對於提升本地生產總值的貢獻,來吸引更多人入行,充實業界專業隊伍。
當中國成為全球最大的貿易國,並在全球範圍進行資源配置之際,新航運機構應該引領香港航運業以「超級聯繫人」的身份,更加積極進取地參與其中,尋找自身發展機遇。
特別是隨着「一帶一路」藍圖逐步鋪開,新機構更應帶領本港航運業發揮國際航運中心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使香港成為內地航運企業「走出去」的重要平台,同時成為海外航運企業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領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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