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富達證券(香港)市場策略研究部高級經理 何天仲
近日,中國國務院發佈了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下稱方案),旨在推動鹽業市場化步伐,釋放市場活力。中國鹽業維持了上千年的壟斷地位,是最古老的專營行業。2014年國家發改委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拉開鹽業改革序幕。本次方案進一步打破了鹽業價格管制,允許企業跨區域經營,同時放開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環節等,行業利潤或會重新分配,行業格局改變蘊含一定投資機會,值得留意。
一直以來,內地食鹽都處於政府管制之下,不能跨區域流通及自由定價,嚴重制約了食鹽行業的發展。事實上,自2001年起十餘年間,內地先後進行了6次鹽改,均因遇到種種阻力以失敗告終。近年民間對打破食鹽專營的呼聲日漸高漲,2014年4月,國家發改委宣佈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七次鹽改終於取得進展,而本次出台的方案,對鹽業作出了更實質性的改革。
有限放寬 生產端利潤升
不過,本次鹽改雖然放鬆了管制,但仍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即在不引入新競爭者的前提下,放開食鹽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製鹽企業可望成為最大受惠者。新政准許食鹽生產商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有助扭轉其利潤長期受擠壓的狀況。
據統計,食鹽生產成本約為200元(人民幣,下同)每噸,出廠價約每噸300元至500元,經一、二級批發商後批發價為每噸1,500元至1,600元,而最終的市場售價約為每噸3,000元,利潤主要集中在流通和零售領域,生產領域利潤空間相對較小。允許製鹽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環節之後,行業利潤有望由流通環節向生產環節轉移,製鹽企業的盈利空間將大幅提升。
行業或會出現兼併重組潮
此外,本次鹽改還提出要加快國有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團,引領行業發展。由於本次新政沒有為引入新競爭者,行業龍頭地位短期內難以撼動,而中央支持優勢企業發展,或會出現兼併重組潮,馬太效應增強,進一步鞏固龍頭的領先地位。
綜合來看,本次鹽改對食鹽行業發展影響正面,利於行業市場化發展,尤其對生產企業構成實質性利好。不過,由於鹽改進程牽涉利益眾多,推進進程較緩慢,完全放開管制尚需時日,行業龍頭仍有充足時間鞏固優勢,惟食鹽行業受政策影響大,投資者也需留意風險。■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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