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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議政:踐踏法官威信 衝擊法治基石

2016-06-08

車灝華 東聯社會服務基金「律政新風」副主席

近日,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佔領行動」期間,從高處向警員潑灑有味液體,被裁定襲警和拒捕罪成。曾的部分支持者因不滿裁判官的判決而在庭內高呼「公義已死」,更有甚者公開辱罵法官為「死狗官」,完全罔顧法庭莊嚴。

無疑,基本法及權利法案保障了港人的言論自由,任何一位市民都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但伴隨自由而來的,是尊重他人及維持社會秩序的義務。法官依據法律秉公判決,被告如不接受,可以向法庭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判決或者減刑,其支持者也應該尊重司法程序,而不是把整個司法制度和法官罵個狗血淋頭。須知,在神聖莊嚴的法庭內以侮辱性語言衝擊法官,不但與法律賦予言論自由的原意相違背,更干犯了藐視法庭罪,隨時可被判刑。就算是政治訴求,也絕不應該成為損害司法尊嚴的理由。

法治是本港社會核心價值,是民生安定、經濟繁榮、保障人權不可或缺的支柱。為保香港法治,法官作為裁判者的權威性不容挑戰。若然社會助長踐踏法官威信的歪風,則以法官為主的普通法制度便會土崩瓦解。尊重法治的最基本條件,首先是維護司法獨立,是確保法庭能夠在不受干擾的情境下,嚴格按照法律,秉公審理。香港作為一個文明且多元化的社會,大眾接受不同的意見表達,但對激進而橫蠻的表達方式絕不妥協。若然被告對判決有任何不滿,大可以在十四天內向高等法院上訴,一切司法程序以外的呼天搶地都是無補於事的苦情戲。

要知道,法治與經濟一直是息息相關,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一向以經濟掛帥的香港絕不能失去法治這重要的核心基石。本港日後還有許多涉及「佔領運動」的案件上庭,絕不容許法庭和法官成為語言和肢體暴力的攻擊對象,司法機關在日後若面對同類事件應嚴肅處理,停止滋事分子繼續衝擊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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