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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私收黎水遭廉署起訴

2016-06-24
■多個反對派政團及要員兩年內秘密收取逾4,000萬元捐款,但至今僅梁國雄被控。圖為有團體年前要求廉署調查其他涉收「黑金」議員。 資料圖片■多個反對派政團及要員兩年內秘密收取逾4,000萬元捐款,但至今僅梁國雄被控。圖為有團體年前要求廉署調查其他涉收「黑金」議員。 資料圖片

經Mark Simon袋25萬無申報 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今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俗話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香港《文匯報》等報章前年7月揭發,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收取「禍港四人幫」之一、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未有按正常程序向立法會申報。廉政公署昨日終拘捕及落案起訴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身為立法會議員,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處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案件今晨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早時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梁國雄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在昨早拘捕及落案起訴。案件今日上午9時30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梁國雄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今日應訊。

控罪指,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涉嫌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處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

廉署清晨拉人准保釋

梁國雄昨日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昨早大約6時半左右,廉署人員到他的家,把他帶回廉署,指已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起訴他。他稱不願多談案情,因為今日法庭上會由檢控官讀出案情,但就聲言自己毋須就收受25萬元向立法會申報,又稱將會找律師處理,相信距離開審尚有一段時間。

被問到這次檢控是否立法會選舉前對他的「政治打壓」,梁國雄聲稱,廉署由拘捕他到他的家搜集證據,前後歷時兩年,如今才起訴他,「你要問廉署先知,盲的人都睇到。」他更聲言,「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他續稱,早前已有很多人提醒他,立法會選舉期將近時「可能會有一些動作」。 被問及會否影響他的參選決定,梁國雄則稱,自己未報名參選,今次是考驗選民是否對他有信心,「這是選民對我的信心,即是考驗一下。」現階段他不會談論會否參選。

被問案情再支吾以對

對於是次涉及的25萬元款項,是否也曾遭立法會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梁國雄又再支吾以對,聲稱自己也尚未搞清,「因為我初步都好匆忙,我就未睇裡面黈衒......我不知道,突然之間我都答不到大家......我都要找律師看看案情。」

不同於議監會查50萬捐款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委員會早前提交予大會的報告,是關於梁國雄收受黎智英2014年的50萬元捐款,與廉政公署今次檢控無關。委員會至今仍未收到有關投訴,故一直未有展開調查,「委員會一定要先收到有關投訴,才能展開調查,委員會本身不能主動展開任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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