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禍港四人幫」之一、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肥佬黎)於2012年至2014年間,向多個反對派政團及要員秘密捐款逾4,000萬元,但至今僅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昨日正式被控。各黨派立法會議員昨日促請廉署跟進所有涉嫌收受肥佬黎「黑金」的立法會議員,同時檢討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權力範圍。
反對派兩年秘收逾4000萬
黎智英於2012年至2014年間,向多個反對派政團及要員秘密捐款逾4,000萬元,包括民主黨獲500萬元、公民黨獲300萬元,工黨主席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由「佔中三丑」之一的朱耀明出任主席的「香港民主發展網絡」各獲捐50萬元。梁國雄、李卓人、梁家傑、毛孟靜及涂謹申等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更涉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捐款,事件轟動全港。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指出,由於廉署已經展開執法行動,個人未必適合表達看法,而其他曾被調查的反對派議員是否需要接受調查,相信廉署有其專業判斷,外界不應加以評論。
不過,他坦言,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權力範圍有限,即需要收到投訴才能展開調查,而事件更要在7年內發生,和涉及現任議員才可調查,而在執法機關採取行動後,委員會也要停止相關調查。
堵「自己人查自己人」漏洞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對廉署控告「長毛」感到「高興、歡迎」,認為廉署的行動維護了法治這核心價值,更希望廉署嚴肅執法、秉公辦理,並跟進所有涉嫌收受黎智英「黑金」的立法會議員。
他坦言,目前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架構有漏洞,令有關調查議員收受利益的機制失效,更令外界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覺,希望來屆立法會檢討有關監察及申報機制,包括引入執法部門和公眾,調查議員收受利益的個案。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委員、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坦言,廉署應否對其他涉嫌收取黎智英「政治捐款」的反對派議員採取行動,自有其專業判斷。
他同意,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權力範圍有限,倘被調查的議員一旦將收受的捐款推向家人,調查工作就要終止,令到很多疑點懸而不解。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她希望廉署以公平、公正的手法處理是次事件,不要因不同背景的政治人物,令個別人等受到厚待或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