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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理據

2017-03-02

姚松炎

■擅自加插誓詞內容,先在中間、再在後面加插。

■加說誓詞沒有的東西,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

梁國雄

■宣誓時拿荈應吨弮郅y,身穿寫有標語的汗衣。

■「中華人民共和國」讀得特別快和不自然。

■藉宣誓傳遞另外的訊息多於誓詞本身內容。

■有意吸引公眾留心傘上所寫的政治主張。

羅冠聰

■故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音調扯高,寓意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變音宣誓違背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的大原則。

■公開指宣誓是政治工具,不會屈服於極權。

■口不對心,不承認就職宣誓。

劉小麗

■「龜速」讀出90個割裂、不連貫的字,非常不正常。

■明顯想傳達誓詞以外的額外意思。

■個人facebook直認此舉旨在「展示誓詞的虛妄」。

■這樣宣誓並非真誠,亦不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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