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當晚,路邊一輛的士遭暴徒惡意破壞及縱火,可見到後輪旁起火。資料圖片控方呈30張照片 多張見茪鶦皮放的士輪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農曆新年旺角發生暴亂,涉放火燒的士被捕的技術員楊家倫(31歲),昨日就其面對的「參與暴動」及「縱火」兩罪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居於旺角花園街的新西蘭籍教師出庭作證。他指,事發當晚聽到街上很嘈,即下樓察看情況並拍下多張照片,包括一名戴眼鏡、穿黑色衛衣及有黑色腰包的人,將點茪鶞滲皮放在的士附近。控方呈上30張由該名教師以專業級相機拍攝的照片,其中多張拍到該名「黑衣人」將燒茠滲皮放在涉案的士左後輪旁。
新西蘭籍教師Mein Smith昨日出庭作供指,他於2004年來港工作及定居,愛好攝影。案發當日清晨5時15分,他在旺角花園街的住所被屋外噪音吵醒。由於他在單位察看時發現有人損壞行人路,故報警求助,再拿起相機到樓下拍照。
見有人向警掟磚
Smith指,他當天在清晨5時40分到達豉油街,見到有人向警方掟磚塊,警方則使用胡椒噴霧。人群又向一輛停泊在花園街及通菜街交界的市區的士擲磚,的士擋風玻璃被打爛,更有人將燃燒的紙皮放在的士左後方的輪胎位置。
清晨6時,Smith見到現場有人向其他人的頭部擲磚,更有人警告會向拍照者投擲磚頭。由於他感到現場非常危險,故決定離開。
Smith指,自己當時拍下217張照片,手中有18張拍下有人在的士附近放置點茪鶞滲皮情況。他確認有一個戴眼鏡、穿黑色衛衣及有黑色腰包的人將紙皮放在的士附近。自己當時與該人距離約20米至25米。
在辯方盤問下,Smith承認當晚拍照時一直向前望,未有留意身邊的人,他亦沒有將視線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案情指,在案發時,一名警長及路經案發現場的外籍途人目擊被告向一架旁邊有火種的紅色的士投擲物品,更將燃燒中的火種放在的士旁,用火損毀的士。
的士司機其後確認,的士左邊後座車門有被火燒的損毀,相關的維修費用為6,400元。
控方又在now寬頻電視的網站下載兩段新聞片段、途人拍到有疑是被告身處現場和縱火的30張相片、載有被告相片的求職表格,及有被告在內的家人結婚照等等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