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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放過「佔中」禍首 嚴懲具阻嚇意義

2017-06-17

林暉 時事評論員

違法「佔中」行動的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以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等共9名核心分子,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日前在區域法院再提堂,押後至9月19日處理。在「佔中」影響下,香港近年發生旺角暴力等多起暴力事件,涉案的多名被告已被陸續追究法律責任,部分被重判入獄數年,向社會傳遞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正確信息,警醒他人切勿以身試法。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應該有不受法律制裁的「免死金牌」,違法「佔中」的搞手、主謀會否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更具有指標性意義,絕不可姑息。

持續79日的「佔中」,正是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人處心積慮策動的違法行動,導致社會秩序被衝擊,經濟蒙受巨大損失,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被嚴重影響。香港法治受衝擊,暴力事件此起彼落,他們正是始作俑者。

雖然「佔中」之亂落幕已近3年,但禍首踐踏法治、撕裂社會、蠱惑人心的行為,以及所催生的暴力思潮、「港獨」謬論,導致香港社會失去安寧,一些市民對守法的界線愈來愈模糊,其禍害遺留至今。香港要重回正軌、重拾和諧,就必須對違法「佔中」有深刻的反思,更要通過司法途徑,讓其中主事者受到嚴懲,向社會傳達正確信息。正如月前立法會垃圾桶縱火案的主審法官所指出,無人能凌駕法律之上,不論目的多「崇高」,亦不能作出違法行為。

作為「佔中」禍首,戴耀廷等人當年為了煽動市民,對行為的違法性質供認不諱,宣稱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戴耀廷更曾露骨煽惑港人「為民主而坐牢流血」、「為爭取真普選付出更大代價」。不過面對法律審判的時候,這些人或改口指被政府「清算」,或辯稱「現在面對的控罪與他們之前所預料的不同」,醜態百出,充分暴露9名主謀千方百計企圖「走數」。

司法是正義的守護神。參與「佔中」、「旺暴」等年輕人,都是被「佔中」主謀所煽惑,誤墮法網,只能算是「從犯」,不少參與「佔中」、「旺暴」的年輕人已被追究法律責任,對「佔中9丑」更應該嚴肅追究,以儆效尤。

試想想,如果讓「佔中9丑」繼續逍遙法外,或僅付出輕微代價,將向社會傳遞什麼信息?難保日後有更多違法暴力事件接踵而來,這才是全體港人的噩夢。希望法庭嚴格依法辦事,處罰「佔中」禍首,維護本港法治尊嚴、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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