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傑 政賢力量評論員
繼游蕙禎、梁頌恆之後,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及羅冠聰也步他們後塵,日前在高院被裁定宣誓無效,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高院法官在判決時依據基本法第104條、人大常委會對條文的解釋、《宣誓及聲明條例》等條文及參考相關案例,合理合法。4人在去年立法會首次宣誓時如何藐視莊嚴的宣誓程序也被攝錄作呈堂證供,證據確鑿、不容抵賴。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這4位前議員固然有提出上訴的權利,但非建制陣營動輒將法庭的判決歸咎於政治考慮,卻是別有用心地在混淆大眾視聽。
不可為和解犧牲法治
非建制陣營在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分組點票」中失去優勢,是非建制陣營因其成員拒絕或忽略宣誓而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所需要承擔的後果。若果非建制陣營硬要將今次的裁決說成政府為達到某種政治目的而施行的政治打壓,其實是犯上了「倒果為因」的邏輯謬誤。舉個淺顯的例子,假設有男子因醉酒鬧事而殺了人,法庭根據實情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他年輕的妻子因不想浪費寶貴青春而改嫁他人,難道這個殺人犯可以說法庭為了促成他的妻子改嫁而硬要將他定罪?
這6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在宣誓前,特區政府從來沒有脅迫他們做任何違反宣誓條例的舉動,他們一廂情願地「扮英雄」以挑戰法律底線,刻意忽略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落得今日如此下場是咎由自取。正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示,政府官員不能為了建立友好關係而要法治作出妥協,在司法獨立的法治社會,特區政府固然不會因打算討好任何一方而脅迫司法人員,更不可能將司法系統作為政治打壓的工具。非建制陣營長期以來一貫其「積非成是」的作風,不厭其煩地詆毀抹黑特區政府及其官員,以誤導香港市民為己任,實在有負所有曾經在選舉中投過他們一票的選民。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五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的致辭言猶在耳,包括對香港如何落實「一國兩制」作出4個重要建議,法庭前後裁定6位立法會議員因違反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而喪失議員資格,正體現了第二點建議中始終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藉此奉勸非建制陣營的議員及相關人士,不要再做任何無助於建設香港的無謂舉動,反而應履行其議員責任,在議事廳內做好監察政府的角色,並且本着為香港謀福祉的初衷,才能對投過他們神聖一票的選民作最好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