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莉珊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北京市政協常委
高等法院上周五裁定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後,反對派轉向政府討價還價,聲稱新特首林鄭月娥一直以修補撕裂作為施政理念,值此「泛民」陣營出現「危機」之時,在林鄭銳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的大前提之下,現屆政府不該乘人之危,勿落井下石云云。打頭陣的是「佔中」禍首戴耀廷,他提出五點要求,此後其他反對派中人的要求都大同小異。戴耀廷和反對派提出「開價」以修補關係等同恐嚇,沒有政治道德,更漠視法治精神。
戴耀廷和反對派視法律如無物,刻意製造恐慌,製造社會對立不安,聲稱若他們的要求不能得到滿足,新政府上台以來刻意營造的良好氣氛將會煙消雲散,林鄭得來不易的民望亦會下跌云云。戴耀廷和反對派露骨地以政治要挾政府和凌駕法律,逼迫政府在法治上作出妥協,出賣原則進行政治交易。
赤裸裸的政治勒索
戴耀廷和反對派的邏輯混亂表露無遺。要求林鄭承諾不會提出DQ其他議員的訴訟,但這取決於反對派議員是否出現違反誓言或行為不檢的情況,豈可要求林鄭打包票?要求林鄭承諾不會向4人追討訟費,這是「輸打贏要」,等於說犯法兼輸了官司不需付出任何代價,甚至要納稅人埋單,豈不是無法無天?要求林鄭承諾在相關案件所有上訴終結後不超過4個月分開兩次補選,這豈不是偏幫反對派並要市民多付1.4億港元?要求政府表明不支持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這豈不是叫行政機構干預立法機構嗎?要求林鄭承諾不在立法會在完成所有補選前,向立法會提交具爭議性的法律草案或法案,這豈不是將政治凌駕於社會發展和經濟民生之上嗎?戴耀廷和反對派所謂五項要求,根本是赤裸裸的政治勒索,簡直不知羞恥為何物。
實際上,在特首選舉中,戴耀廷就要挾各特首候選人,以撤銷4名「瀆誓」議員的司法覆核來交換特首提名。戴耀廷的「魔鬼交易」損害法治,破壞選舉廉潔及公正,更涉嫌觸犯「四宗罪」:選舉舞弊、妨礙司法公正、藐視法庭及串謀罪。
立法會禮崩樂壞因法治妥協太多
現在,戴耀廷和反對派的「開價」要求政府法治上作出妥協,以原則進行政治交易,是干預司法,向特區政府施壓,破壞法治再圖亂港。但是,法治不能妥協,原則不可交易。立法會一度禮崩樂壞的教訓,就是法治上妥協太多,原則交易失去底線,使反對派得寸進尺,有恃無恐,將立法會弄至烏煙瘴氣,也使行政立法關係越來越惡劣,更加劇社會撕裂和對立。
對於反對派人士被取消議員資格會否影響社會和諧,林鄭月娥明確表示,無論行政長官抑或政府官員,都不應該因為要建立友好關係,而要在法治作出妥協。她還強調要建立溝通橋樑,都要依法進行。這給予香港社會一個強烈的正確信息:香港社會要團結和諧,是要消除阻礙香港向前發展的障礙,而絕不意味着要犧牲法治這個香港的核心價值,去尋求無原則的和解。
林鄭月娥上任後,努力求大同、存大異,真心誠意努力向立法會持各種意見的議員釋出善意誠意,主動為改善行政立法關係營造有利氣氛,目前獲得一定的正面回應。但是,高院裁定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宣誓無效並取消其議員資格,完全是依法作出的公正裁決,反對派卻反應激烈,導致立法會財委會連續兩日休會。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庭的裁決任何人都要遵守,政府、立法會議員也必須尊重,更不能搞政治交易,干擾司法公正。
勿將立會運作與瀆誓四人綑綁
是否將立法會的正常運作,與瀆誓4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進行綑綁,這是檢驗反對派是否尊重法治、是否有誠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的重要標準。總結過去多年的經驗教訓,改善行政立法關係,關鍵還是在於反對派改變逢政府必反的心態和手法,勿再糾纏政爭、激化矛盾,不再把立法會當作為反而反的舞台,要以香港的整體利益為依歸,加強溝通,增進互信,才能真正令行政立法關係由對抗走向合作,從而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香港為市民多做實事。
目前急需解決大量經濟民生問題,廣大市民都期望社會能夠擺脫政爭的泥沼,聚焦於經濟民生之上,重回發展正軌,重拾競爭力。特首林鄭提出「大和解」,表達修補社會撕裂、期盼香港走出內耗空轉泥潭的願望,符合香港的主流民意。但「大和解」須守住底線,這就是法治不能妥協,原則不可交易,唯有如此才能切實回應大和解主流民意,共同消弭分歧,團結包容,戮力同心,聚焦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