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袁國強:「短租論」超想像

2017-07-30
■袁國強與李家超昨日出席電台節目,解釋「一地兩檢」。■袁國強與李家超昨日出席電台節目,解釋「一地兩檢」。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嘉華)特區政府近日公佈「一地兩檢」方案,反對派不斷抹黑,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更企圖製造「白色恐怖」,稱中央引用香港基本法第二十條授權「一地兩檢」「租回頭」,則日後香港倘再發生違法「佔領」時,也可以將特定區域「租予內地執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反駁,李柱銘的講法是無根據及超乎想像的,絕對不可能發生,特別是「一地兩檢」要「三步走」的程序,有多重把關,「無可能隨意到拿一塊地去租一個禮拜,大家可以放心。」他強調,「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是整體考慮香港基本法,並非單一條文,並重申方案沒有政治目的,純粹是發揮高鐵最高效益的最好方法。

袁國強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一地兩檢」很大程度上是一項新事物,社會上熱烈討論是正常,不過,倘以「自閹」等字眼去形容方案並不合適,「雖然這些可能是比較煽情,用這些字就有某些原因,但我始終認為,我們要比較理性些、客觀些去看這件事情。」

他強調,特區政府絕對尊重香港基本法,「基本法是香港憲制性文件,亦都是最有效的一個法律保障我們香港市民的權益,亦都是讓我們落實『一國兩制』。」

不過,他希望社會各界明白,香港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仍要繼續往前走,「所以說(香港)基本法不能是阻住香港發展,相反基本法是維護香港市民權益之餘,亦都是保障香港可以繼續往前發展,保障香港的繁榮、安定。」

須知設內地口岸區背景

袁國強續說,大眾一定要明白「一地兩檢」的背景,內地法律在內地口岸區的適用只是單純為了西九龍站可以實施「一地兩檢」,「不會是任意或無緣無故去做這件事」,認為大家不用過度擔心會否出現另一些情況。

他並反駁李柱銘的「短租論」,強調「一地兩檢」方案運用租賃土地形式租予內地,純粹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現在有一條鐵路要處理「一地兩檢」,當中是必然涉及到內地的通關手續,需要內地執法人員進行通關工作,「純粹是為了這個單獨、獨特的目的才去做這件事。」

袁國強續指,「一地兩檢」是行「三步走」的程序,絕不是任意或隨意做的事,不是突然間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可以做的事,是要有一個《合作安排》背後的概念,要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同意才可以做,「今次『一地兩檢』的安排單是香港是做不到、單是內地亦都做不到,亦都再重申多一次,這個是香港要求的,並不是中央附加或強迫要做。」

須人大同意 有立會把關

他續說,「一地兩檢」方案須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不是你要任意去做一件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定同意的,這個一定不是的。」同時,「三步走」的最後一步就是本地立法,「換言之是除了社會上有討論、(特區政府)亦都會去立法會交代外,最終立法會都會在本地立法階段作一個把關。」

袁國強重申,「一地兩檢」不是要為了削弱、箝制香港人的自由及權益,出發點純粹是因為「一地兩檢」最可以發揮高鐵的效益,「我們在做這件事時要避免法律及保安上出現的問題,並要在運作上暢順。」

執法細節可與內地討論

就有人擔憂會在內地口岸區干犯內地法律,他強調,「一地兩檢」設計的基本原則是要有清晰的法律,但在執行上或可與內地討論,「會否有一些很細微的事,根本內地可能覺得他們都沒有興趣去管的,大家可用一些比較寬鬆的方法去處理呢?這些是可以繼續探討的。」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同一節目中指,法律條文的適用要清晰,但手段可以不同,可以彈性處理,「舉例違例泊車,手法可以勸喻、可以是立即發告票、甚至可以是拖車或發傳票去上法庭。」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