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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本地立法 宜嚴不宜縱

2017-10-13

陳建強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會長

國歌是對祖國和民族精神的禮讚,亦是國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徵。可惜,自前年9月世界盃外圍賽以來,一小撮「政治球迷」便一而再地以「支持港隊」為名,借「噓國歌」作出政治宣洩。這些人毫無國家民族觀念,更以侮辱國家為榮,連最起碼的做人資格也不符,即將本地立法的國歌法,再沒有寬鬆驕縱的空間,必須從緊從嚴。

開宗明義,大家必須確認一個鐵一般的事實,香港是得到國家的照顧和支持,才能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國際的有關團體和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參與有關活動。若是沒有「中國」這兩字,除友誼賽外,香港體育界將無立足之地。

可能會有人甘於閉關自鎖,但這是香港這個開放式國際都會的核心價值嗎?國家尊嚴,對內是為人民服務之尊嚴,對外則是讓全球各國尊重中國、信納中國價值之尊嚴,這是不容妥協和打折扣。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若國家尊嚴遭受踐踏,個人尊重從何談起?「噓國歌」只是一小撮人的躁動,最多也只是一日的新聞標題,但由此引發的自侮自辱,除了「死蠢」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形容詞。

國歌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於本月1日開始在內地生效,訂明奏唱國歌時應當肅立,舉止必須莊重,凡在公共場合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或對國歌作出侮辱行為,公安機關可處警告或15日以下拘留,亦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相關的本地立法,有論者認為,「噓國歌」折射香港與內地矛盾,球迷的情緒並非立法處理得到,國歌法本地立法有可能激化矛盾,製造更多警民衝突,加劇惡性循環。需強調,有關論說是典型的憂讒畏譏式怯懦,自以為好人,實際上害港,因為若國家尊嚴不保,有法可以不依,全民都將是蟻民!

試看,美國國旗法早已對展示國旗和演奏國歌訂下嚴謹規範,為的就是顯現對國旗國歌的尊重,但就是因相信人民,沒有設定罰則,就令堂堂全球第一大國的尊嚴,淪為鵝頸橋底下被鞋底猛打的紙老虎。去年8月,NFL美式足球員Colin Kaepernick為抗議警方殘暴對待黑人的「單膝跪地迎國歌」行動,不合法並遭總統特朗普貼文批評,副總統彭斯也中途離場抗議。

是其是、非其非。經歷「佔中」、旺暴和「港獨」,我們必須堂堂正正做一個中國人,實現一個中國夢,不能再扮犬儒扮委屈,而要高聲對反中亂港者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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