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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有Say】聶德權:尊重國歌不會墮法網

2017-11-09
■聶德權強調,只要沒有對國歌不尊重、侮辱的意圖或行為,相信不會誤墮法網。 香港文匯報 記者 劉國權  攝■聶德權強調,只要沒有對國歌不尊重、侮辱的意圖或行為,相信不會誤墮法網。 香港文匯報 記者 劉國權 攝

特區政府已開始就國歌法本地立法開展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指,政府預計明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立法建議,過程中會小心聆聽和小心考慮公眾意見。他強調,國歌法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尊嚴,需要規範奏唱國歌的公眾場合,而超越規範的行為需要負上相應的責任,「只要我們本身沒有不尊重、侮辱的意圖或行為,我相信不會誤墮法網。」

聶德權介紹,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與律政司和有關部門,根據香港的憲制及法律制度,及在普通法下所用的法律原則,討論和研究將國歌法轉為本地法例,並預計可於明年第一季將本地立法的建議提交予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

立法將聆聽考慮公眾意見

他續說,行政會議批准後,可望於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本地立法的條例草案。在整個過程中,政府一定會小心聆聽和充分考慮公眾意見。

聶德權又表示,注意到社會近日討論國歌法時,有人提到很多不同的場景,擔心會否誤墮法網等。他強調,國歌法主要的目的和原意,是維護國歌的尊嚴,即國家的尊嚴,條例要規範的是奏唱國歌的公眾場合,參與其中者應表達尊重,倘有人作出貶損、侮辱或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在法例上就需要負上相應的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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